【有编】南京大学事业编制辅导员招聘公告_人员_考核_研究生.txt(南京大学事业编工资)
原标题:【有编】南京大学事业编制辅导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计划招聘14人:
新生学院 本科生辅导员2人
社会学院 本科生辅导员1人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本科生辅导员1人
医学院 本科生辅导员1人
文学院 研究生辅导员1人
商学院 研究生辅导员1人
信息管理学院 研究生辅导员1人
物理学院 研究生辅导员1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研究生辅导员1人
软件学院 研究生辅导员1人
现代工程与应用科学学院 研究生辅导员1人
环境学院 研究生辅导员2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南京大学辅导员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南字发〔2021〕94号)以及各招聘岗位的要求,具体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表(二)》。
(二)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内毕业生须取得或即将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证书须在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凭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在读证明及成绩单报名(须注明预计毕业时间)。
(三)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开招聘申请结束之时,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30周岁以下指199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登录人才招聘网https://rczp.nju.edu.cn/注册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个
人经历时间应保持连续、不得中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0日。
(二)设岗单位考核。设岗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并按1:2的比例向学校推荐候选人。考核时间、地点请关注各设岗单位的通知。
(三)资格复审。学校对设岗单位推荐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的人员。
(四)学校考核。学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形式将另行通知。
(五)综合评定。学校根据设岗单位考核、资格复审、学校考核的结果,确定入围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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