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含直接攻博)(扬州大学2023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其他证明材料如:外语成绩证明、获奖(要求校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行的论文、著作等复印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请者另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4.申请直接攻博的考生还须提交《扬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直接攻博)。
以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教育管理)外,其他各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2.学校(或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并自主确定考核形式(线上或线下)。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4.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核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
我校除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兽医、临床医学)外,其他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均可招收直接攻博生。
直接攻博生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网报时选择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无需填写证书编号。
2.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经考核和推荐,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在学习期间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次)、校长特别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以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3.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予办理毕业分配和出国手续。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电话:0514-87979213(兼
传真)
邮 箱:yjszs@y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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