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换届工作的…(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
择优录取、民主集中
校学生会(学生专业服务委员会)、研究生会(研究生服务委员会);院(系)学生分会、研究生分会。
(二)团学组织中心
青年思想教育中心、青年素质拓展中心、青年传媒中心、青年研究中心。
(三)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换届工作由学生社团团工委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待社团年审注册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主席团成员5名:由2019级、2020级本科生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名:由2020级、2021级本科生担任。
(二)校研究生会
主席团成员5名:由2020级、2021级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名:由2021级、2022级硕士研究生担任。
(三)团学组织中心
主任1名:由2019级或2020级本科生担任;
副主任4-6名:由2020级本科生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4名:由2021级本科生担任;
考虑工作实际,青年研究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原则上由研究生担任,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为高年级本科生或研究生。
(四)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名,各部门负责人不超过3名。
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及团学组织中心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均不得设置任何其他职务;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工作部门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厚植爱国主义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且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良好。
2.热心服务同学。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乐于奉献、任劳任怨。
3.综合素质较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有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能力、执行能力、表达能力、文字能力和协调能力,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合格标准;主席团成员应当从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4.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工作能力强且工作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前40%,必修课不及格科目不超过1门,且补考(重修)成绩合格。
5.工作经历丰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须担任过校级团学组织主席、副主席、部门负责人或院(系)团学组织主席、优秀学生社团主席一年且工作成绩突出;任职期间未出现功利化、庸俗化、官僚化、娱乐化等问题,未出现违反校纪校规现象。
团学组织中心主席团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报名条件可参照上述要求,具体由指导教师确定。
1.公开报名(5月31日-6月2日):有意竞选者可通过校团委官方微信平台填写个人信息,每人报名岗位不得超过3个。报名结束后,校团委导出报名表后反馈至各院(系)团委。
2.院(系)推荐(6月3日-6月6日):各院(系)团委根据报名条件及综合表现,征求学生所在团支部的意见并报各院(系)党组织同意后,确定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推荐名单并报校团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候选人推荐名单由各院(系)团委根据报名条件及综合表现,征求学生所在团支部的意见后,报校团委。
3.资格审查(6月7日-6月8日):由校团委会同有关单位或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6月9日-6月10日):竞聘主席团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统一参加由校团委组织的笔试。
5.确定并考察候选人(6月11日-6月12日):根据笔试成绩,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各不少于6人;各团学组织中心主席团候选人由各指导教师自定。
6.公开答辩(6月13日-6月16日):组织开展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公开答辩,由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
7.审批公示(6月19日前):经上级党团组织审批,确定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拟任人选及各团学组织中心主任、副主任,并在全校范围公示。
8.选举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主席团和执行主席(拟定11月):召开第五次学代会、第三次研代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主席团和执行主席。
(二)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
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换届可参照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换届流程及时间安排,由各分团委自行组织换届工作。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报院(系)团委同意,由院(系)党组织确定。换届完成后,须在先锋家园网站发布组织换届新闻通稿,此项工作将作为组织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细化方案、规范流程。要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做细做实本单位团学组织换届方案;要严格选拔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充分发扬民主,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心系同学、成绩优异、素质全面、奋发有为、作风优良的学生骨干队伍。
(三)把握节奏、有序开展。请各分团委把握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于6月6日前将《院(系)推荐候选人名单》(附件2)、《院(系)团学组织岗位设置》(附件3)报校团委;换届工作结束后,请于6月30日前将《院(系)团学组织换届结果》(附件4)报校团委备案。以上材料均须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xtwzzb@chd.edu.cn;纸质版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党委印章后,报送校团委组织宣传部。学生社团换届结果报送要求由学生社团团工委另行通知。
获取附件。
审核 | 琚佳悦 李阳
信息来源| 先锋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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