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14027590号-282

【政策解读】应征入伍可考研加分预留岗位定向考录,今年上海征兵有…

日前,上海警备区动员局局长、市政府征兵办主任陈立新就今年本市征兵主要政策规定和安排回答了市民关心的有关问题。

q
今年征兵的征集对象有哪些?
a:征集的男青年,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高中以上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都应当征集。

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女兵征集;优先征集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女生。

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

q
今年征兵的征集条件是什么?
a: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22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女青年为2022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q
今年征兵任务是如何分配的?
a:男兵征集任务数,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本市的男兵征集任务数和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数,以各区常住户籍人口数、适龄公民数和大学生、大学毕业生分布情况为依据,根据兵役负担相对合理的原则,将任务分配到各区。同时,按照不同类别普通高校在校适龄男生(含应届毕业生)、直属局(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适龄员工人数情况,明确各普通高校、直属局(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征集任务,由区政府征兵办统一组织征集。

女兵征集任务数,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下达本市的女兵征集任务数,以及各区、各高校女大学生分布情况,结合近年女兵征集任务完成情况,将任务预分配到各区和各高校。然后,由市政府征兵办按照各单位被全国征兵网审核通过的预征对象、体检政考双合格对象尤其是大学毕业生人数等情况,择优明确征集任务,由区政府征兵办统一组织征集。

q
今年征兵的征集办法有哪些规定?
a: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和直属局(公司)等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在职适龄员工,分别在就读学校和就业单位的归属区应征;非本市常住户籍但经常居住地在本市且取得上海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适龄公民,可以在经常居住地的区应征;其他适龄公民,在本人常住户籍所在地的区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应征地的区政府征兵办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上半年为3月1日,下半年为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批准入伍之日起算。

q
今年女兵的征集程序是怎样的?
a:女兵征集,在市政府征兵办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各区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应征报名和初检初考、网上应征报名、预征对象确定、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公示等工作。在审批定兵前,由市政府征兵办统一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审批定兵工作,由市、区政府征兵办共同集中组织实施。

q
今年征兵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a:全市上下半年征兵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是准备工作阶段。分别在学校寒假、暑假放假前,完成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预征对象体格检查、政治考核、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和向高校及预定新兵本人发放预定新兵通知书等工作;做好全面展开征兵工作的各项准备。

二是体检政考阶段。分别在2月28日、8月31日前,完成社会应征青年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完成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预定新兵身体复查、政治复审。

三是审批定兵阶段。分别在3月10日、9月10日前,完成应征青年审批定兵工作,公布新兵名单,开展役前教育训练,整理交接新兵档案,发放入伍通知书。

四是新兵运输阶段。分别在3月16至31日、9月16至30日,组织运送新兵。

五是工作总结阶段。分别在3月31日、9月30日前,各级征兵部门组织开展上、下半年和全年度征兵工作总结,梳理经验做法,分析问题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年底前,市政府征兵办通报全市征兵工作情况。

q
应征入伍有哪些优待政策?
a:根据国家和市委、市政府、警备区《关于加强新时代征兵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规定,应征入伍优待政策有:保留学籍、学费补偿代偿、转换专业、免修学分、免试专升本、考研加分、免试读研、预留岗位定向考录(招聘)、义务兵服役优待金、直招士官服役补助金、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专项落户和就业扶持等政策。具体政策信息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或“上海征兵”门户网(网址:http://zbb.sh.gov.cn)查询。

欢迎社会各界对征兵工作的咨询与监督,市政府征兵办的咨询监督电话为:62757242,各区政府征兵办均设有咨询监督电话,并在本区范围内公布。

来源:学习强国

发表评论

|京ICP备18012533号-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