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团中心、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力,依照《广东省学生联合会规章》《高校学生代表大会作业规则》《暨南大学研讨生会规章》有关规则,联系我校作业实践,拟定本推举办法。
第二条暨南大学第三十九次研讨生代表大会将推举发生第三十九届研讨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第三十九届研讨生主席团成员。经学校党委和广东省学生联合会附和,暨南大学第三十九届研讨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委员35名,现提名37名,差额2名;暨南大学第三十九届研讨生会设主席团成员5名,现提名主席团成员提名人7名,差额2名。研讨生代表大会各项推举由大会主席团领导和组织。
第三条暨南大学研讨生会主席团成员提名人由研讨生培育单位团组织举荐,经研讨生培育单位党组织附和,由学校党委研讨生作业部和学校团委联合检查后,报学校党委断定。
第四条本次推举选用无记名投票方法。推举进程需求参加推举的代表跨越全体代表的对折以上方可进行。推举时,学生代表有必要亲自投票,因故请假无法参加会议的代表,视为扔掉,不能托付别人替代投票。
第五条 推举划票时,撑持的在提名人名字右侧“符号”栏中划“○”,不撑持的则划“×”,扔掉的不划任何符号。每张选票撑持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用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第六条 填写选票时,要用蓝色或黑色的签字笔(圆珠笔)填写,划写符号须精确,笔迹要清楚。悉数书写迷糊且无法辨认的选票,视为无效票;有些书写迷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有些有用。
第七条大会方案票人6组,每组2人,共12人;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5人;设总计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投票和计票进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预备作业组组织。投票次序为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其次是大会主席团及各位代表依照指定道路顺次投票。
第8条 投票结束,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员清点选票,并由总监票人陈述清点成果。若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宣告选票,则推举有用;若收回选票多于宣告选票,则推举无效,现场从头进行推举。
第九条 提名人获得撑持票跨越参加推举的学生代表的对折,始得中选。获得撑持票跨越参加推举的学生代表的对折的提名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中选。若提名人呈现票数相等且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从头进行推举,以得票多者中选。中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缺乏名额进行推举;若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以相应削减应选名额,不再进行推举。中选人员接近应选名额时,可以直接削减应选名额,不再进行推举。
第十条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应核对投票人数和计算票数,做出记载、签名招认后由总监票人发布,推举成果由总监票人或大会掌管人现场宣告,宣读推举成果和所得票数时,均按姓氏笔画次序摆放。
第十一条 本推举办法经研讨生代表大会通往后收效。推举作业如遇特别疑问,由大会主席团提出主张,经大会通往后实施。
第十二条 本推举办法说明权归暨南大学第三十九次研讨生代表大会主席团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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