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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还能转考?最近一直有考生在咨询【阳光继教】有关自考转考的问题。
首先自考是可以转考的,可能好多考生对自考转考以及转考办理流程都不是很了解,今天就和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啦~
考生在考试期间,由于工作调动、户口迁移或长期在外地工作等原因,需要到其他地区继续参加考试,可将其考籍档案一起转到该地区,叫转考,一般分省际间转考和省内转考。
温馨提醒:同学们要和自考转专业进行区分,自考转考只是考生所在地点发生变动,所报考的院校专业并没有发生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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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点省外转入
1、考生持转出省自考办出具的转考介绍信、转考成绩证明、课程合格证书或转考档案材料,到省自考办办理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省自考办对转入档案进行审核,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3、省自考办将外省转入档案材料和《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提供给转入市自考办,课程合格证书由考生妥善保存。
4、考生持省自考办提供的转考材料、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入市自考办办理转入申请手续。课程合格证书经转入市自考办验证后,由考生妥善保存,毕业时使用上述证件。
课程合格证书分两种:
(1)外省原始课程合格证书;
(2)由外省合格证书转换后的《省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书》。转换后的课程合格证书为人工书写,并在准考证号下方注明转出省名称,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转入市自考办待转入考生取得新准考证号后,将填有新准考证号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于每年5月、11月报省自考办,另一份经市计算机室进行转入处理后,连同其他转考材料存档。
6、省自考办计算机室根据上报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进行考籍变更。
二、地点转移到外省
如果你是去到另外一个省份,则一定要办理好相关书面手续,还要把自己已考科目的成绩及考籍转到接下来要去考试的省。
具体的自考转出省份流程如下:(下文中“转出省市”代表原来生活的省市,“转入省市”代表变动后生活的省市)
1、考生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到转出市自考办办理转出申请手续,填写《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2、转出市自考办通过计算机对申请转出考生的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进行审核及转出处理后,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市自考办公章。
3、转出市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两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报省自考办。
4、省自考办根据各市所报《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通过计算机核对及转出处理后,向转入省自考办开具《省自学考试转考成绩证明》,并在考生填写的《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省自学考试考籍专用章。
5、省自考办将《省自学考试转考申请表》一份及考生原始《省自学考试考生登记卡》封装并加盖密封章向转入省寄发或由考生自带。
在办理过程中考生本人一定要认真复查《考籍转移通知单》中转出的科目和成绩,核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并将准考证交回招考办。
三、办理转入手续
考生应在转入地作为新生报考取得准考证并参加考试后办理,随带准考证、外省自考办介绍信和成绩证明办理转入手续。
温馨提示:省际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不满足该条件的考生需要写出书面报告,主动放弃若干课程,重新在转入地参加考试,以达到要求);
其中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必须参加转入地组织的考核,方可在转入地申办毕业手续。
各地考办办公时间不一样,考生们一定要注意办公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转出省市考办开具的转出证明,和两个省市的准考证、身份证办理转入手续。
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者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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