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考研封闭班 > 最新!各地考研成绩公布时间汇总!成绩可申请复核(各地考研费用)
|
京ICP备14027590号-282
最新!各地考研成绩公布时间汇总!成绩可申请复核(各地考研费用)
各地陆续公布考研初试成绩查询时间,以下是各地查询时间汇总以及成绩查询方式汇总:
河北、宁夏、云南、江西、青海、内蒙古、贵州、广西、山西、广东、上海、江苏、山东、湖南、四川、福建、湖北、天津、黑龙江、河南、安徽、新疆、浙江公布了初试成绩查询时间:
福建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1日后由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向考生公布。
河北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1日后向社会公布。
宁夏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将于2月21日后由招生单位向考生发布。
云南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2年2月21日公布。
江西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1日上午9时由报考单位统一向考生公布。
报考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的考生,可于2022年2月21日10时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成绩查询”-“青海”,选择报考院校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成绩查询系统开放至2022年3月31日。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结合自治区工作实际,定于2022年2月21日公布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报考内蒙古自治区所属招生单位的考生,届时通过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成绩。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工作安排和要求,贵州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1日12:00后开通查询。
广西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将于2月21日由招生单位向考生公布,考生可登录报考的招生单位官网了解具体成绩公布时间和查询方式。
报考山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考生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22年2月21日上午10:00公布。
山东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于2月21日12时起陆续公布。
上海市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将于2月21日起公布。
江苏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1日15:00起向社会公布。
湖南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定于2月21日上午10点公布。
四川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1日开通查询。
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评卷工作于元旦后开始,2022年2月21日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对社会发布成绩,届时,考生可上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河南省初试成绩查询方式预计于2022年2月21日后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省招办发布的信息栏目)发布。
安徽省2022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将于2月21日后由招生单位向考生发布,具体查询时间、查询方式及成绩复查办法请密切关注各招生单位官方网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将于2月22日17时,通过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招生网”公布。
浙江省本次初试成绩预计将于2022年2月下旬发布。
不同省份不同招生单位成绩公布时间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根据目前公布的时间来看,初试成绩大致在2月21日及以后公布。
特别提醒:初试成绩是按照你报考院校所在省市的公布时间,而不是报考点所在
省市。
首先是研招网,选择自己的报考院校查询即可;一般来说,大部分院校都可以通过研招网查到初试成绩。
各省教育考试院一般也会给大家提供查询入口,一般在研招研考版块的通知公告或动态里。
这里大家准备了全国的考试院官网网址,供大家查询。如果以下网址显示无法打开,可以尝试百度“省份+教育考试院”搜索。
部分院校可以直接登录各自的研究生院官网,查找成绩发布公告,里面会有专门的查分入口。大家可以根据各自报考院校的查分公告,选择相应的方式查分即可。
按照各地规定,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
例如,上海教育考试院通知,全国统考科目初试成绩复核申请将于2月22日9:00至2月23日16:00进行。考生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 “成绩查询”栏目,进行网上申请。
广东教育考试院则表示,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生单位提出复核申请。复核范围只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错误,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问题。
据教育部发布的《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
招生单位原则上应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其中,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京ICP备18012533号-223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