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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录而不读”频繁发生,该有约束机制惩治随意爽约(研究生录而不读时评文)

文丨崔桂忠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发布了一则公开通报,通报中提到,有32名学生考上中国政法大学的研究生后永久放弃入学资格。据悉,研究生“录而不读”现象连续多年出现。有教授表示,“录而不读”原因诸多,虽然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但这种行为会危害到高校的招生秩序,并造成高校教育资源的浪费,应该引起重视。

这种“录而不读”现象不仅出现在中国政法大学,在我国其他一些高校也屡见不鲜,并且不是第一次出现,而是连续多年出现。
2019年10月25日,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就曾发布公告,该校68名2019级研究生因未按学校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经学校审议,对他们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019年9月29日,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的一则公示称,有部分研究生新生因出国、工作等个人原因申请放弃入学资格,另有少数新生逾期未报到,共计69人,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拟将取消这69名2019级研究生入学资格;
2020年10月7日,太原理工大学发布消息称,该校49名研究生逾期两周未履行报到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教育部电子学籍;
2021年9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宣布拟取消38名2021级研究生入学资格。

“录而不读”原因可能不尽相同,有的也许出国留学了,有的可能因为家庭条件暂时放弃了,有的说不定被调剂导师了,大多数可能和工作有关,比如考公上岸了,考编成功了,或者找到了读研后都未必能拥有的工作,等等。
“录而不读”破坏了高校正常招生秩序,也造成了教学资源的严重浪费。由于随意爽约,出现了

招生名额不满,甚至研究生导师无学生可带的尴尬局面。因此,不能简单认为“读不读是我的权利”。
据了解,对研究生“录而不读”这种行为,目前没有一个很好的机制来规避和防范,最多只能在录取前加强沟通和了解。我国的法律法规目前对高校新生“录而不读”行为还没有相关制约条款,杜绝“录而不读”似乎陷入了无法可依的境地。
尽管选择录取后入学读书是一种个人行为,也是双向选择的一个结果,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录而不读”也属于失信行为。对于那些“录而不读”的学生,要把这些不讲信用的考生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下一次考试,或把记录提供给征信机构留作日后评估信用使用。
教育主管部门是否可以制定相关措施来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比如,连续两年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的人,取消其第三年的报考资格。再比如,如果不打算读,必须在限定时间段内通知,让学校有足够多的时间弥补缺额,不至于白白浪费机会。而对那些不事先通知又“录而不读”的人,做出一些诚信方面的记录和惩戒,让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更负责任。毕竟,这种行为不仅会扰乱高校的招生秩序,还会造成高校教育资源的浪费。
2021、2022年的考研报名人数分别为377万、457万,有人预测明年要突破500万大关,考研竞争可能将越来越激烈。教育主管部门应尽快修补这些录取漏洞,出台相应的政策,让研究生录取规则更加科学合理,让每一个研究生名额不被浪费,让每一位考研人的努力不被辜负。

☆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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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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