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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工商考研辅导班】北工商民商法学考研参考书考研大纲考研分数…(北工商新传考研)

原标题:【北工商考研辅导班】北工商民商法学考研参考书考研大纲考研分数线考研经验

【北工商考研辅导班】北工商民商法学考研条件考试科目参考书考研大纲考研分数线考研经验

一、北工商法学院简介-

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现有法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两大一级学科,现设有民商法学教研室、经济法学教研室、国际法学教研室、诉讼法学教研室、理论法学与刑事法学教研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研室、中国近代史纲要教研室、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研室和学院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等机构。北京市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中心设在法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工67人,本科生600余人,研究生200余人,双学位80余人。

法学学科已有27年历史。1986年原北京商学院招收经济法专业大专生。1987年原北京商学院设立经济法系,开始招收经济法专业本科学生。1993年北京商学院经济法系改名为北京商学院法律系。1993年在全国首次招收商法专业本科生,从1993年起至1999年同时招收本科商法专业和经济法专业学生。1994年成立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所。1994年取得民商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取得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6月北京工商大学成立后,在原北京商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成立北京工商大学法律系,2002年更名为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 2003年民商法学被批准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2006年本科法学专业为北京市品牌建设专业,2008年本科法学专业被批准为北京市特色建设专业,民商法教学团队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2009年取得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最早依托于原北京商学院马列部和北京轻工学院社科部。1999年6月北京工商大学成立后,合并为北京工商大学社科部,2006年获得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思想政治教育两个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

2008年12月,学校决定,原法学院和社科部合并组成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2012年改为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学科共同依托新的学院进行建设。

二、北工商民商法学考研科目-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1.民商法学

(030105)

01民法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商法

02商法研究

②201英语一

03知识产权法研究

③712法学综合(一)

④803法学综合(二)

三、北工商民商法学考研大纲-

法学综合(一)

第一部分《民事诉讼法》大纲

一、考试要求

熟练掌握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能够运用民事诉讼法及其基本原理解决民事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二、考试内容

第一章多元化解纷解决机制与民事诉讼

第一节民事纠纷

第二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第三节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第二章诉与诉权

第一节民事之诉

第二节反诉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第一节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第四章主管与管辖

第一节法院主管

第二节管辖概述

第三节级别管辖

第四节地域管辖

第五节裁定管辖

第六节管辖权异议

第五章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第一节当事人概述

第二节诉讼代理人

第六章多数人诉讼

第一节共同诉讼

第二节代表人诉讼

第三节诉讼第三人

第四节民事公益诉讼

第七章民事诉讼证据

第一节证据的概念及其种类

第二节证据保全

第八章民事诉讼证明

第一节证明对象

第二节证明责任

第三节证明标准

第四节证明过程

第九章法院调解

第一节法院调解概述

第二节法院调解的程序

第三节法院调解的效力

第十章临时性救济

第一节财产保全

第二节行为保全

第三节先予执行

第十一章诉讼保障制度

第一节期间

第二节送达

第三节强制措施

第四节诉讼费用与司法救助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普通程序概述

第二节起诉与受理

第三节审理前的准备

第四节开庭审理

第五节撤诉、缺席判决与延期审理

第六节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

第十三章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

第一节简易程序

第二节小额诉讼程序

第十四章民事诉讼中的裁判

第一节裁判概述

第二节判决、裁定、决定与命令

第十五章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第二审程序概述

第二节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第三节上诉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第十六章再审程序

第一节再审程序概述

第二节民事再审事由

第三节再审发动方式

第四节再审审查程序

第五节再审审理程序

第十七章非讼程序

第一节非讼程序概述

第二节特别程序

第三节督促程序

第四节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八章执行程序

第一节民事执行概述

第二节执行的开始、进行和结束

第三节执行救济

第四节执行措施

第十九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第一节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

第二节涉外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

第四节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和送达

第五节司法协助

第二部分民法课程考试大纲

第一编民法总论

考试内容:

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第二编物权

考试内容:

物权的概念与效力、物权的类型与变动、所有权的概念与权能、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动产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式、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担保物权的竞合、占有的概念和效力、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第三编债权总论

考试内容:

债的概念与特征、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及其意义、债的履行、债权保全代位权、债权保全撤销权、保证与定金、债权让与与债务承担、清偿、抵消、提存、免除、混同

第四编债权分论

考试内容:

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合同的分类及其意义、要约与承诺、双务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工程合同、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技术合同、无因管理之在、不当得利之债

第五编人身权

考试内容:

人身权的概念与分类、肖像权及其侵权救济、名誉权及其侵权救济、隐私权及其侵权救济、姓名权及其侵权救济、荣誉权及其侵权救济

第六编继承权

考试内容:

继承权的概念与特征、继承法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的接受、放弃、丧失与保护、法定继承的概念与适用范围、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遗嘱与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遗产的认定、继承的开始、遗产的分割与债务清偿

第七编侵权责任

考试内容:

侵权责任的概念与特征、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财产损害赔偿规则、人身伤害赔偿规则、精神损害赔偿规则、共同加害与共同危险、侵权责任主体的特别规定、产品责任、医疗损害责任、交通事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动物致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高度危险致害责任

考试题型: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30分)

例:15岁的未成年人甲将祖父留给他的一栋别墅卖给乙企业,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该合同的效力如何:

a、有效

b、无效

c、效力未定

d、可撤销

二、案例分析题(2题共20分)

例:甲生前共立有三份遗嘱,第一份遗嘱甲将遗嘱内容予以打印,并亲自签名注明日期,遗嘱内容为将别墅留给大儿子。第二份遗嘱为代书遗嘱,有甲的签名并注明日期并有两位无利害关系人的见证人签名,内容为将别墅留给二儿子或者侄女。第三份遗嘱为口头遗嘱,是甲在病危期间所立,有医生和护士见证,内容为将别墅留给小女儿,后甲转危为安。三年后突然离世。为继承甲的别墅发生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第一份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2、第二份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3、第三份遗嘱是否有效,为什么?

4、别墅应如何继承?

三、简答题(3题共30分)

例: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四、论述题(1题20分)

例:论交付的法律意义。

法学综合(二)

第一部分法理学大纲

一、考试课程的性质和目的

本课程为法学专业基础课与核心课程,通过学习、考核使学生获得研习法律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为今后的研究生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课程内容和考核要求

法理学教学与考核重点在于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尤其关注当前法理学研究中的重点与热点问题。要求学生能通过学习打下牢固的理论底子,并具有一定的法学研究能力。其中“了解”部分要求熟练记忆,“理解”部分要求准确掌握,“主要内容”部分要求深入思考。

第一编法理学导论

了解:法学研究的对象,法学的历史,法学体系以及分支学科,法理学在法学中的地位,法学研究方法。

理解:法学产生的条件与过程。法学与相邻学科,法理学与其他法学学科的关系。

主要内容:西方与中国历史上主要的法学流派,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与特点。

第二编法的本体论

1、法的基本概念

了解:法的概念、特征、本质、形式、渊源、效力;

理解:法的特征与本质的关系,法的渊源与形式的关系,法的效力与实效的关系;

主要内容:法的分类,法的溯及力,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规范性法律文件与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2、法的要素与法律体系

了解:法律概念、规则与原则的含义,法律体系的含义;

理解:法律规则、原则的分类,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主要内容:法律规则与原则的关系,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3、法律权利、义务与法律关系

了解:法律权利、义务、权力与人权的含义,法律关系的含义;

理解:权利与义务、权力和人权的相互关系,法律关系的特征与分类;

主要内容:法律权利、义务的分类,法律事实。

4、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了解:法律责任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制裁的含义与种类;

理解: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归责与免责;

主要内容: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的关系。

第三编法的价值论

1、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了解: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的含义;

理解: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的联系与区别,法的局限性;

主要内容: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的关系,法的价值系统。

2、法的价值种类

了解:法律中的自由、公平、秩序、效率等价值的含义;

理解:法与自由、法与公平、法与秩序、法与效率的关系;

主要内容:法的形式价值与实质价值,法的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关系。

3、法的价值冲突

了解:法的价值冲突的含义;

理解: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方式;

主要内容:法的价值冲突的实质排序。

第四编法的历史论

1、法的起源与发展

了解:法的起源与各种历史类型,法系的含义,法的借鉴与移植的含义与类型;

理解:原始社会行为规范与法的区别,法律产生的条件;

主要内容:法的发展历程,当代西方两大法系的差别。

2、法治、法制、人治与法制现代化

了解:法治、法制、人治与法制现代化的含义;

理解: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法制与法治的区别;

主要内容:法制现代化的类型,现代法治的基本条件。

3、法的全球化与法的本土化

了解:法的全球化与法的本土化的含义;

理解:法的全球化与法的本土化的关系;

主要内容:中国法律传统的创造性转化。

第五编法的运行论

1、立法、执法与司法

了解:立法、执法与司法的释义;

理解:立法、执法与司法的特征与体系;

主要内容: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基本原则。

2、法律监督与守法

了解:法律监督与守法的含义;

理解:法制监督的种类,守法的层次;

主要内容:守法的原因。

3、法律解释、法律推理

了解: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的释义;

理解: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的基本种类与方法;

主要内容:法律解释、法律推理的基本原则及其价值。

第六编法的关联论

1、法与社会

了解:法与社会的关系;

理解:法律的超前性与滞后性;

主要内容:法的社会化。

2、法与经济

了解:法与经济的关系;

理解:经济基础对法律的决定性;

主要内容:法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反作用。

3、法与政治

了解:政治对法的决定作用;

理解:法对政治的反作用;

主要内容:法律与政策的关系。

4、法与文化

了解:道德的含义与特征,宗教的含义与特征;

理解: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与宗教的关系。

主要内容:法与道德的区别。

三、课程的考核

(一)考试形式:笔试闭卷,题型包括选择题、简答题和分析论述题。

(二)考试内容:应能客观反映学生对本门课程了解、理解内容的掌握程度,结合实际运用法理学知识分析研究法律现象、解决法律问题的运用能力。

四、北工商民商法学考研参考书-

712法学综合(一)(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民法》(第五版),魏振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出版。

《民法学》(第二版),李仁玉、陈敦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民事诉讼法》(第七版),江伟、肖建国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803法学综合(二)(法理学、刑法学)

《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刑法学》,高铭喧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五、北工商民商法学考研分数线-

报考学科门类

专 业名 称

进入复试最低线

单科

单科

(满分 =100 分)

(满分>100 分)

法学 [03]

民商法学

339

42

63

六、北工商民商法学考研经验-

考研复试时,不能选择的十种导师

在研究生培养的过程中,其导师责任重大,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方法,还要负有传承精神、文化的重任。因此,选择一个好的导师,对考生的研究生涯至关重要。所以在服饰之前,考生最好到方面打探一下导师情况,看看是不是以为考的导师。今天考研复试辅导班带领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复试中不能选择的十种导师:

第一种、对学生“漠不关心”

每个导师在整个学术生涯中可能培养很多名学生,每个学生对导师来说是诸多学生之一,但是对每个学生而言,他的几年研究生生涯是他的一段重要人生经历,而导师就是这段人生经历中最重要的人,是领路者。虽然说“师傅领进门,修行看个人”,这在一个导师指导学生数量不多的情况下或许可行,但人数多了以后就有一个规模化培养的问题。为了避免出现导师对学生漠不关心甚至采用梯队团队,在答辩时候不认识自己学生的情况出现,为了学生自己的研究生前程,考研复试辅导班建议选择导师时尽量不要选择这种特别忙,对学生“漠不关心”的导师。第二种、对学生“呵护过紧”  对一个学生来说,导师一个月关心一次和半个月关心一次,差别可能会很大。但关心的次数过多过频也未必合适。创新需要空间,学习研究需要时间,所以导师要留给学生必要的时间和空间。  怎样判断对学生是不是呵护过紧呢?有多种迹象可供观察,如在组会时学生不会讨论;学生不会提批评性、建设性意见;或者是导师在与不在大不一样,导师在场学生不肯交流,导师不在场学生可以交流得很好,等等。

考研复试辅导班建议通过打探目标院校学长学姐的情况,多方面探知。

第三种、“光当老板”

导师地位建立在三个权威基础之上,学术权威、道德楷模和经济资助的争取者。导师在学术上站得高、看得远,能够为学生争取到各种各样的资助,支持学生的研究,成为学生的楷模,这样才能确实建立起权威来。但是学术面前人人平等,导师和学生应该是互相探讨,互相促进的关系。虽然现在的学生经常称呼自己的导师为“老板”,单数不管这个称呼是爱称,是憎称,还是戏称,导师自己都不应以老板自居。

所以,考研复试辅导班提醒考生一定要了解清楚导师的观念如何。第四种、“尽做监工”  导师们应该做到 助学生在学术方面尽快成长,而不是整天监督学生每天做了什么事情,这样无益于学生的发展,也无助于学生做出高水平的创新性成果。导师应该鼓励学生自主创新,不能要求学生过于循规蹈矩。完全循规蹈矩的学生可能成就也不高,而且要求学生完全循规蹈矩,可能会引起学生反感,引发师生关系紧张。

所以考研复试辅导班建议:了解目标导师是把学生当学生,还是视学生为劳动力、下属。

第五种、“处事不公”  导师处事不公的问题应引起我们的充分注意。导师断错一事便会挫伤一个学生的积极性。导师也不要把学生分成不同的亲疏远近,这样容易造成学生或不信任导师,或奉承之风盛行。如果在学生中出现这样的风气,就和大学精神背道而驰,就很难出成果了。

考研复试辅导班建议学生了解导视情况,避免选择将学生待遇过度细化、量化,导致学生之间的不平衡的导师。 

第六种、“治学不实”  现在的科学很大一部分已经是“软”科学了。我这里并不是说“软”科学就不好,但治学需要尽可能的“实”,但又不可能完全“实”,因为人脑具有“造概念”与“逻辑批判”两重功能。“造概念”功能太强会变成空想者,“逻辑批判”功能太强则没有创新,这需要一个平衡。借用胡适先生的话就是“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所以寻找导师,考研复试辅导班建议选择制造平衡的导师。

第七种、“批评不停”

自信是学生很重要的品质,千万不要剥夺学生的自信。导师不要总是批评学生,屡屡的心理挫折会使学生无措手足。偶尔一次严厉的批评是必须的,但是经常的批评是会产生负面效应的。考研复试辅导班建议:选择导师,不宜选对学生批评不停,择滥用话语权的导师。这会引起创新意识的泯灭,会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与师生关系紧张。

第八种、“快速扩张”的年轻导师

年轻导师在初始阶段往往和其他研究组攀比学生数,喜欢多招学生。但是其实还不知道如何指导这么多的学生,也往往不知道如何获得科研项目来支持这些学生的研究;同时年轻导师还没有足够的吸引力招到最好的学生。年轻导师在自己的学术道路上还处在攻坚阶段,过早分散精力会导致成就不高。

所以,启道考研复试辅导班建议尽量不要选择年纪过轻的导师。

第九种、“用心不专”

导师在其学术生涯的开始阶段往往是比较专注的。随着其学术地位的上升,就容易受到庞杂事务的干扰,从而分散精力。导师自己如果不够了解,又没有足够的精力去研究,对学生的指导就不会很中肯。导师要时刻把握研究方向,准确区分研究中的主要问题和次要问题。

所以,考研复试辅导班建议不要选择杂事较多用心不专的导师,不利于自己的研究

第十种、“逐末忘本”  学生在研究中容易犯的一个错误是钻牛角尖。导致丧失研究方向,忘记了真正重要的研究内容。这与导师的判断力、价值观有关。导师需要 助学生建立“什么是重要的”这一价值观,认准方向以后往下走,不要过多理会细节。当然也有可能出来一个细节是重要的、可以出成果的,这就需要导师的判断力,也要让学生具有这样的判断力:做大事,顶天立地,原始创新。

所以,考研复试辅导班建议选择有判断力的导师,切莫选择逐末忘本的导师。学生在选择导师的时候,尽量避免这十种不太好的导师表现,找到真正适合自己能 助自己的导师才是真理。最后,启道考研复试辅导班预祝大家复试成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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