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原标题:山东大学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是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起源
性大学。其主体是1901年的山东大学堂,是继京师大学堂之后的第二所国立大学,也是中国第一所按章程办学的大学。学校先后历经了山东大学堂、国立青岛大学、国立山东大学、山东大学以及由原山东大学、山东医科大学、山东工业大学三校合并组建的新山东大学等几个历史发展时期。山东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端于1924年。
法律硕士专业以法学理论、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法史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法学等九个二级学科专业为支撑,主要面向司法系统及社会其它行业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符合其职业要求的、具有法律思维与技艺的、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教学中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方法,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扩大学生的知识面,除本院教授讲授外,还邀请校外有实践经验的立法、司法、执法、管理等部门的专家授课。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一)报考条件
2014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招生名额: 100人
(三)考试科目
①英语;②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③政治理论;
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四)参考书目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17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7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政治理论复习指导》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编。
阅读原文:http://www.duyan.com.cn/show-81-58976-1.html
更多关于相关信息,可直接咨询在职研究生考试网(www.duyan.com.cn)在线老师。
也可以加入所在地区的qq群免费咨询专业老师。全国群:152898360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