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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统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贯彻“依法招生”的要求,保证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培养目标

博士学术学位旨在培养能够深入掌握相应学科方向的专门知识,能自主设计并运用必要的研究方法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具有科学创新能力及较高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学术人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掌握宽厚扎实的基础知识及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较高临床实践技能和职业素养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第二条 招生指标

参照2022年招生计划制定2023年博士拟招生计划(含统考、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招生,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其他专业均为学术学位。本次发布的计划不含其他招生形式,仅为统考博士拟招生计划,具体见附件),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2023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本章程主要面向普通招考生源。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后续通知。

第三条 学习年限:三至六年。

第四条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学位条件

考生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2022年获得硕士学位的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须通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公示期三个月无异议,且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三、专业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及学位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专业限制条件。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要求如下:

报考临床医学各二级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1)和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2)专业学位的考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接收硕士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且获得医学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接收硕士毕业专业为口腔医学且获得医学硕士学位的考生报考;

3.报考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原则上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在相同或相近二级学科范围;

4.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入学前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2015年之前参加工作人员,须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应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3)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者,须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第五条 网上报名

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逾期不能补报名。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材料者,本次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1.时间:12月20日至12月30日23:59。

2.报名流程:

中国医科大学网站–教育教学–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

(1)点击“申请报名编号”–点击“公开招考报名”–按照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件信息,手机号码、设置登录密码后申请报名号(报名号和手机号为后期登录系统使用,请牢记!)。

(2)点击“上传照片”,按系统要求上传个人免冠证件照。

(3)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先点击“保存”,下载《网报信息表》,然后将确认无误并签字的《网报信息表》与下述“4.所需提交材料”的其他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按要求上传,材料状态显示为“已上传”时即为上传成功。

(4)最后点击“提交”,即报名成功。报名信息及报名材料提交后请点击“报名状态查询”确认信息已提交。

每名考生仅限一条报名记录,如有重复报名以时间在最后一次报名记录为准。

已经申请报名号,但未一次性完成报名的考生,再次进入系统时可直接点击“填写/修改报名信息”,使用报名号及手机号登录系统填报报考信息,无需重复申请报名号。

3.网报注意事项

(1)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登录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最迟在复试前提交我校审核;

(2)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获得者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填写学历信息时,教育形式选择“非学历教育”,最后学历填写“大学本科生”;

(3)七年制生源报名过程中本科毕业证书号码一项不能为空,必须填写;

(4)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最后学位严格按照硕士学位证书内容选择对应学位选项,应届硕士毕业生请确认本人将获学位学科专业,正确填写;

(5)报考类别:无工作单位,拟毕业后自主择业,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有工作单位,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类别选择“定向”。报考类别一经确认,录取阶段不允许更改;

(6)通讯方式,含手机、固话、电子信箱等,务请认真填写,且在2023年最终录取前必须保证有效畅通,如因变更等造成联系不畅,所致后果由本人负担;

(7)网报成功后必须牢记网报流水号/报名号,并打印出网报信息表签字确认。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许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填报虚假信息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所需提交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

a)网报信息填写完整后系统下载打印的《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报信息表》;

b)《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c)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d)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e)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

f)《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3份(其中2份推荐人必须为正高职称且与报考学科相关,推荐内容不少于300字,推荐书必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第3份由拟报考导师填写,无字数限制,但是必须给出同意报考的意见,且必须由拟报考导师亲笔签字);

g)报考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交(最迟在入学前提供):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职称证明”或“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往届硕士毕业生

a)网报信息填写完整后系统下载打印的《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报信息表》;

b)《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c)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d)硕士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e)硕士毕业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f)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g)《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3份(其中2份推荐人必须为正高职称且与报考学科相关,推荐内容不少于300字,推荐书必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第3份由拟报考导师填写,无字数限制,但是必须给出同意报考的意见,且必须由拟报考导师亲笔签字)

h)报考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交: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职称证明”或“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

a)网报信息填写完整后系统下载打印的《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报信息表》;

b)《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

c)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d)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e)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f)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g)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h)《中国医科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3份(其中2份推荐人必须为正高职称且与报考学科相关,推荐内容不少于300字,推荐书必须由推荐人亲笔签字;第3份由拟报考导师填写,无字数限制,但是必须给出同意报考的意见,且必须由拟报考导师亲笔签字)。

i)报考专业学位考生须提交: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最迟在入学前提供)。

5.特别说明

应(往)届硕士毕业生如果登录学信网无法查询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进行学籍或学历的认证,最迟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如果登录学信网无法查询到本科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同时进行本科的学历认证及硕士的学位认证,最迟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我校。

6.报名缴费

博士统考考生须缴纳报名费200元/人,缴费方式及时间安排请关注官网后续发布通知。

第六条 初试

1.考试内容

初试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专业基础课(科目代码开头为“3”),满分均为100分,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外国语采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试题。其中日、俄语为第一外语的考生须加试公共外语。专业基础课均为主客观混合题。

专业课(科目代码开头为“2”)在复试过程中由各院系复试小组自行组织考核。专业课笔试成绩不计入初复试总成绩,但要求及格。

我校所有专业考试科目查询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目录”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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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2023年3月18日8:30-11:30 外国语


2023年3月18日14:00-17:00 专业基础课

考场安排届时详见准考证。

3.准考证下载

请考生于2023年3月10日左右登录博士报名信息网站,下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遗失者,请自行上网重新下载。

4.成绩发布

我校预计将于4月-5月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专栏发布成绩查询通知,届时考生可凭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及准考证号登陆成绩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第七条 复试

请查看网站后续发布的复试方案通知。

第八条 录取

1.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考生初复试总成绩依序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发布并予以公示。学校在国家录取检查结束后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被我校录取的所有博士考生,均为国家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要求在学期间脱产在我校学习。

4.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中国医科大学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及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中国医科大学,必须署名中国医科大学为第一作者及单位或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中国医科大学。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我校将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九条 学费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学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具体以当年文件为准)。

第十条 奖助学金

资助范围为基本修业年限范围内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统招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奖学金等。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万元;学业奖学金: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每人奖励18000元,二等每人奖励12000元,三等每人奖励8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13000元。

第十一条 录取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应向学校提出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体检,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学校授予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 其他说明

统考拟招生计划为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总计划减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等的剩余计划。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本章程由中国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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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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