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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无法同情计零分的考研透题者考试泄题法硕_网易订阅

  原创 博士宝宝宝宝 吐槽青年:曹林的时政观察

  摘要:这种慷慨和违规反而对自己不利,也就是对研友没什么警惕心。——真是这样吗?真可以这么轻飘飘?一条评论被众多同情声淹没了,我觉得很有

道理:很蠢,甚至有点自大,觉得自己高枕无忧了,就蔑视规则,怀着普渡众生的心态去破坏规则,最后把自己玩进去了。我也赞同另一个网友的评论:法硕的考生居然视自己亲自签的保密承诺书如废纸,能顺利考上才可怕呢,想想他们将来如何对待委托人的保密协议?
吐槽青年出品

  “人大法硕复试20余人成绩0分”上了热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发布说明回应称,这些考生的行为,违背了复试承诺,违反了考场规则,破坏了考试秩序,已构成考试违纪,给予记零分的处理。这份说明指出,有邮件反映有考生在某微信群里透露复试内容,经工作专班全面深入的调查取证,慎重认定确实存在。说明最后还提醒考生,特别是未来的法治人才要增强规矩意识和诚信意识。

  公众的反馈再次证明了一个舆论规律:相比破坏规则的“罪人”,大众更痛恨生活中的“小人”。新闻后被顶到前面的跟帖,充分反映了这一点,人们对违反规则的泄题者表现了近乎“圣化”的同情,把矛头指向了那个隐秘的举报者。有人说,看完之后举报,真有他的。为什么看题的不零分?有的说,分享的人确实违反了规则,但学校真的想要录取那些趁机践踏别人的真心好为自己铺路的人吗?因为被雨淋了三四年,所以愿意为你撑伞,结果却。一个网友的代入感太强了,一想到四战第一的孩子取消成绩,虽然和我没什么关系都泪流满面了。

  从我们朴素的正义感来看,这些评论似乎有一些道理。泄题实际上对泄题者也是不利的;第二,举报者可能就是泄题受益者,为何未受惩罚。显然,这些评论和同情,都源于太多太深地代入到“泄题者”的视角,想象出一种“帮助他人却没好报”“受益者反咬一口”“人心险恶”的悲情,脑补出“英雄-小人”的冲突结构。这个社会可能最缺的是站在规则角度思考的人,作为公正的旁观者,还是应该跳出这种想象,选择站到规则那一边。毕竟,生活的背景不断变化,我们的身份也不断切换,无论是透题者还是举报者,这些身份都是临时的、具体的、在另一件事上可能会发生变化的,站到抽象不变的规则那一边思考,才最接近正义。规则保护每个人,包括那个透题者,在其他事情上,他们更可能是那个透题的受害者。

  因为对泄题者的代入和共情太深,人们都是用“最大的善意”去揣度泄题行为,多是这样的理解:对自己又没有好处,这种慷慨和违规反而对自己不利,也就是对研友没什么警惕心,别人问考了什么就顺口回答了。——真是这样吗?真可以这么轻飘飘?一条评论被众多同情声淹没了,我觉得很有道理:很蠢,甚至有点自大,觉得自己高枕无忧了,就蔑视规则,怀着普渡众生的心态去破坏规则,最后把自己玩进去了。我也赞同另一个网友的评论:法硕的考生居然视自己亲自签的保密承诺书如废纸,能顺利考上才可怕呢,想想他们将来如何对待委托人的保密协议?

  人大法学院的处罚没有毛病,就应该按规则办事,也是用鲜活的切身案例给法硕生上的严厉一课。

  有人说,说到不公,泄题者这样泄题最大的不公是对自己不公,自己没准备可别人有了准备。真的是这样吗?其一,对规则不公平,规则被破坏了。其二,对学校不公平,考题泄露,没有按题目设定考出学生的真实水平。其三,对没有进入这个群看不到题目和严格遵守规则的人不公平,变相惩罚了守规则的人。其四,悖离了他们考研所追求的这个专业最珍视的

价值观,法硕不把法律、规则和自己亲手签认的承诺放在眼里,这是对规则的双重伤害。

  我不觉得这是一种“利他”式、无意的违规,违规就是违规,觉得自己已经能够“稳赢”了,就不受规则约束,把自己凌驾于规则之上,“施舍”给自己的“群内好友”,让自己圈内人受益,这种违规不也一样可怕吗。有人说,那是不是以后学霸就不能分享经验了?考题难道没有保密期限?这纯粹是偷换概念,正在进行的考试泄题,与学霸分享的经验,是完全两个概念。考试正在进行,明显在期限内,无论是从考场规则还是承诺来说都应保密。

  至于说到那个被当成“小人”的“举报者”,实际上,“小人行径”也是脑补出来的,你怎么知道别人的动机是什么,是捍卫规则还是打压优秀?你怎么知道那个举报者必然是“看了题目后然后反手举报”的泄题受益者,而不是听说题目被泄后觉得不公而找到证据举报的受害者?“小人”并不是基于调查的事实判断,而是身份代入后的价值判断。这时候,我们无法判断举报者的动机,不了解其身份,只能从事实出发去捍卫规则,按规则办事。

  至于说“有人从泄题中受益却未受到惩罚”,这很不公平。确实不公平,但这种不公,难道不正是泄题带来的恶果吗?群里泄题,无法判断谁看到了题、谁没有看到,从程序正义来看,只能惩罚泄题者,而无法追究“看到题目的眼睛”,“看题的也零分”是不正当的。抱歉,规则被破坏了,补偿的正义,也许只能做到如此了。

  吾爱研友,更爱规则,相信那些虽受惩罚却真爱法律的孩子,会接受这个残酷的教训。判决对自己有利时,信的可能是利益而不是规则,当一个判决对自己不利时,还相不相信规则?这个场景,尤其考验法律信仰的真。

  原标题:《抱歉,我无法同情计零分的考研透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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