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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招生考试教育部…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及我校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相关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日程安排

1. 6月9日前考生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审核。

2. 6月12日,组织模拟演练(考生与工作人员),考生签订并录制诚信考试承诺书(请提前打印好承诺书)。

3. 6月16日,进行博士研究生复试。

4. 复试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招生办。最终录取名单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并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二、复试要求和内容

所有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

(一)复试资格审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6月9日前须提交本人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政审表除外)给学院审查(注意:统一打包命名“姓名+申请考核/硕博连读资格审查”,发送至xmusphzs@xmu.edu.cn,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诚信复试承诺书》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签订后纸质版需寄送学院);

2.《告知书》告知书(2020博士版).doc(签订后纸质版需寄送学院);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硕博连读生提交学生证)原件扫描件;

4. 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原件扫描件;

5. 身份证扫描件;

6. 考生个人简历;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0年博士考生个人简历模板.doc

7. 考生自述厦门大学2020年考生自述表.doc(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8. 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 2020年博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厦门大学2020年博士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doc(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该表仅提交纸质版,最迟必须于拟录取两周内寄送);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1. 复试方式:采用“随会”系统,单机位网络远程复试。4.厦门大学2020年考生远程复试要求及指南0502.docx

2.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外语能力(占总成绩20%):主要考核考生的听力、口语、阅读能力等。

考核形式:面试:20%(满分100分)。

(2)专业素质考核 (占总成绩30%):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考核形式:面试,满分100分。PPT汇报:基本情况、硕士学位论文及参与的其他科学研究情况。

(3)综合素质考核(占总成绩50%):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的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考核形式:面试,满分100分。PPT汇报:博士研究生阶段工作设想汇报(学生自选一个科研课题做PPT汇报2020年博士生复试考核科研课题.docx(汇报内容包含:所选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意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拟采用的主要理论和方法,工作进度、预期成果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考核形式: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博士生录取结果负责。

2.学院在完成考核工作后,根据考生的考核最终结果和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组的意见,

召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研究确定本单位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并将该名单于考核结束后一周内报送至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即于所在学院网上公示。

3.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含笔试和面试)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 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特别强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抄袭或严重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 复试试题属于国家机密,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严禁在复试过程中录屏、录音、摄影、摄像,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严禁将会议号泄露给他人。

2.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音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3. 复试时保证桌面整洁,不能放置与考试无关的任何物品。复试全程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考生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双手置于桌上,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机、耳饰。

4. 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没有考官允许,考生不得无故离开摄像头,不得调整摄像头拍摄场景。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的软件。

5. 其他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中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考生远程复试要求及指南》。

咨询电话:潘老师 0592-2880610

公共卫生学院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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