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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研诈骗、作弊入刑,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咸阳网警巡查执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重要的国家教育考试。每年临近研考,网上总有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考试包过”“有内部资料”“提供试题答案”“认识命题教师或考务人员”等噱头,散布网络谣言,发布虚假信息,诈骗考生钱财。为此,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网信部门梳理汇总了近年来一些典型案例,并提醒广大考生:这些谣言的背后都是一些不法商家、网站甚至惯犯精心设计的骗局。相关部门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以案为鉴,擦亮眼睛,明辨谣言,谨防上当受骗。希望各网站不为谣言提供平台,希望考生不信谣、不传谣。

一、花钱可买考研试题和答案,实为“助考”诈骗

每年研考期间都会有不法分子在网上兜售所谓“考研真题”“试题答案”等,有的甚至包装成社会培训机构,通过网络平台、贴吧、QQ交流群等散布“准确率极高”“违约退款”“预付定金可发试卷样题”等诱惑信息。待考生付款后发现被骗之时,商家早已“人去楼空”。

【案例】2017年度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期间,广东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助考”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据悉,2017年研考前夕

,广东公安机关发现有人在网上兜售所谓“考研试题”,引发网民热议。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办案民警在广州某网吧将犯罪嫌疑人吴某闯及其同伙莫某敏抓获。经审查

,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在网上发布虚假研究生考试答案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吴某闯交代,其在互联网上搜索下载了2017年度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自行将大纲编辑为所谓“研究生考试试题”,声称“准确率达80%以上”,以3000元一份的价格卖给了19位考生,非法获利5万多元。

【提醒】研究生考试试题属于国家绝密级材料,其命制、运输和保管都有严格的管理和安保措施。广大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不要相信所谓的提前拿到真题和答案。在网上购买所谓“考研真题”“考试答案”,都是骗子发布的虚假信息。购买涉密材料本身也是违法行为,切勿尝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2019年9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二、宣称有“内部资料”,结果是一坑到底

在研考备考期间,一些不良商家往往利用考生复习紧张,无暇搜集备考资料,假以“上岸”学长学姐的身份,宣称有考研“内部资料”,实际干的却是骗钱的营生。上当考生不但钱物两失,还耽误了考研复习进度。

【案例】2016年,正在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大三学生李同学,偶然间在一个名为“2016某大学考研”群里看见一条消息称:“某大学考研网要举行限定名额的打折活动,各类内部资料低至2-5折出售”。李同学点开链接,看到非常齐全的考研资料,价格都上千。于是,按照网站客服要求,拍下了一份原价近1000元,现价五折的资料。在付款过程中,群主将承诺的“打五折”变成了“原价购买资料后通过支付宝返回一半的货款”。李同学付款后,收到的却是粗制滥造的材料,非但未返款还被踢出群。同年,另一高校学生刘同学在一考研论坛中看到一则“2016某大学行政管理整套考研内部资料”的帖子,于是花200元购买。收到后发现,所谓“内部资料”均为百度可查,再回头联系卖家,却发现早已被拉黑。

【提醒】一些QQ群、微信群、贴吧、论坛、手机App中涉及研招考试的各种信息鱼龙混杂,其中不乏兜售考研“内部资料”字样的商业推广信息,这些信息均系不良商家自我标榜的虚假宣传。正常可以公开的考研资料,如考试大纲、参考书目等,考生均可通过相关官方机构或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专门网站进行查询获得,切勿轻信网上叫卖的所谓“内部资料”。

三、考前编发“占坑帖”,考后宣传“押中题”

一些不法分子或机构,为夸大宣传,往往利用QQ空间或者论坛发帖时间设置机制,通过考前编发“占坑帖”,考后篡改发帖内容,制造“考前押中真题”的假象,进而实施诈骗。

【案例】2019年某职业资格考试期间,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在网上散布疑似考前泄题图片实施诈骗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为实施诈骗活动,于考前一天在其QQ空间发布一条状态,设置为仅自己可见,在考中非法获取考试试题后,重新编辑该条状态,将考中制作的所谓“考前押题密卷”图片替换原有内容,并设置为全员可见,状态发布时间仍显示为考前发布时间。通过发布“占坑帖”,谎称可以获取考前押中的真题,实施诈骗,骗取考生钱财5万余元。与之相似,2017年研招考试刚刚结束,有考生反映某法硕考研论坛涉嫌考前泄露法硕考研试卷真题。经调查,该论坛为做虚假宣传,由工作人员在法硕考试开考前两小时发布“真题帖”,帖内并无内容且设置为关闭状态。考后通过搜集考生回忆的试题内容,将重新编辑的所谓“法硕考研真题”替换原有内容,并设置为开放状态,发帖时间仍为考前两小时发帖时间。以此编造考前获得真题的假象,误导广大考生。

【提醒】近年来,此类涉考犯罪频发,严重扰乱考试秩序,致使广大考生上当受骗。其背后目的,无非是为编造假象实施诈骗或做虚假宣传谋取利益,蒙蔽考生,误导公众。每年研考前夕,各地教育、公安、网信、工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都会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对涉考违法违规活动,有关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研招考试公平公正。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识谣辨谣能力,共同抵制涉考网络谣言,净化考试网络生态,营造良好考试环境。

“作弊入刑”记心中

根据刑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其他帮助的,即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布的司法解释,还专门对“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说明:

据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涉及面广。在这三类考试中组织作弊的直接规定为“情节严重”;因作弊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也明确规定为“情节严重”;另外,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以及提供作弊器材五十件以上的同样规定为“情节严重”。最高法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所涉考试的不同,组织考试作弊或者提供作弊器材等帮助的违法所得数额相差较大,基于严厉惩治组织考试作弊犯罪的考虑,将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也规定为“情节严重”。

哪些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解释》明确了下列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2)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

在此基础上,《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进一步规定前述规定的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此外,《解释》还明确代替考试犯罪的处理规则、考试之前被查处的组织考试作弊行为属犯罪等问题,并对“作案器材”进行了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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