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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退费!23考研人必须知道!

一、北京

  

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

  

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2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

  二、河北

  

对于取消报名信息(包括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期间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其填报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由“研招网”在数据核查全部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为确保顺利退费,提醒考生不要急于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三、山西

  

考生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四、内蒙古

  

已缴费未完成网上确认的,由网报系统统一退费。

  五、辽宁

  

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主动取消报名的均给予退费,网上报名结束前未取消报名的不再退费。

  

退费工作一般在12月末完成,如遇重复缴费、缴费不成功、退费未到账等问题请咨询研招网客服。

  六、吉林

  

考生未按报考点规定时间进行网报信息确认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考生未通过报考点或招生单位资格审查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已报名成功考生未参加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除上述3种情况外,考生缴纳的报考费由报名平台“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12月底前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支付账户。

  

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七、黑龙江

  

若考生取消已交费的报考信息或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及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的,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在报名截止并经对账结算后再统一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费用,预计于12月底完成。

  

退费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特殊情况有可能延迟至15天左右。

  

退费一律返回考生交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请不要急于在交完报名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

  

因考生自身原因(如未网上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已报名并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已支付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

  

八、江苏

  

对已报名交费但未确认信息,和已确认信息未参加考试等情况,不予退报考费。

  九、安徽

  

对于取消报名信息、未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未被审核通过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考生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退回原支付账户。

  十、江西

  

对网上报名成功未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或者多次缴费(每位考生网上确认后只收取一次报名费),12月底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数据核查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对网上确认成功后的考生,一律不予退费。

  十一、

山东

  

已参加网上确认且已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

  

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未参加网上确认且已缴纳报考费的将予以退还。

  

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十二、河南

  

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可退还报考费,其缴纳的报考费由“研招网”统一进行退费处理。

  

所退费用一律原路退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3年1月底完成,请考生不要在缴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

 

 十三、湖北

  

缴费后发现关键信息错误需要修改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取消错误报考信息,并重新报名、缴费。考生重新缴费时,系统将自动完成多缴费用的退费申请程序,网上报名截止后,退费统一按原路径返还。

  

考生多次重新报名、多次缴费成功,或考生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缴费等由系统按上述程序统一退费。

  十四、湖南

  

下列四种情况可以退还报考费:

  

①已经缴费但信息无效;②网报期间因系统原因导致多缴费;③未通过网上确认;④错过网上确认。

  

下列两种情况不予退还报考费:

  

①已通过网上确认,但被招生单位不予准考的考生;②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十五、广东

  

已参加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

  

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十六、广西

  

已完成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

  

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

  

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十七、重庆

  

网报期间,自己取消报名、因网络系统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

支付的可予退费。符合退费条件的,其报考费原则上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原路径退回,考生可在退款工作完毕后一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

  

请不要急于在支付完报名考试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给退费造成麻烦。

  

不予退费的情形:已报名交费但未进行报名确认或未参加考试的;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的。

  十八、四川

  

“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报考关键信息错选后,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错误信息,再重新报名、交费。系统将自动完成退费申请操作,逾期将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错选以上关键信息,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或已网上确认未参加考试的,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名考试费。

  

报名截止后,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操作,退费返回考生交费所用银行卡账户,退款到账工作将会在12月初陆续完成。

  十九、云南

  

生成报名号后,“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三项报考关键信息如需修改的,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消报名并重新报名缴费,系统会自动完成退费申请操作,逾期将不再受理退费申请。

  

若因网络原因等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重复支付款项将在报名结束后统一退还。

  

考生在网报结束后3个月内不要注销网上支付所用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报名截止后,系统将统一进行退费操作,退款到账工作将于12月中旬前完成。

  二十、陕西

  

对于取消报名信息的考生,其填报原报名信息时所缴纳的报考费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报考费,将于网上确认结束后退回原支付账户。

  

对已报名缴费并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费。

  二十一、甘肃

  

考生一旦提交缴费申请,无论缴费是否成功,报考信息均不可再修改。考生若要修改报考信息,则需重新报名并再次缴费,原缴报名考试费系统将自动退费。

  二十二、青海

  

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未通过或招生单位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原渠道退回,准考考生(即通过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和招生单位资格复审后准予参加考试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所在省份的网报公告,避免错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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