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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试作弊,沈阳三人被公诉,5名考生被处理研究生考试包过…

以帮考生包过,收取数万元包过费用,使用信号接收器进行考试作弊。可悲的是,其中一名案犯竟为了一个球杆,铤而走险,参与组织考试作弊。6月8日,沈河区人民检察院透露,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先行将三名涉案人员移送审查起诉,该案已进入审判阶段,其余同案犯陆续归案。

沈阳破获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

沈阳警方在工作排查中,发现沈阳张某有购买多组信号接收器材的信息。沈

阳张某,有犯罪前科,在2016年因组织考试作弊被判刑一年四个月。因此,警方分析张某购买这些器材有考试作弊嫌疑,遂展开摸排行动。

2021年12月,民警通过视频追踪、大数据排查发现考试前夕多名同案犯与张某轨迹高度重合,后又发现两名同案犯在研究生考试两处考点附近租住宾馆。万万没想到,考试开始前,张某突然神秘失踪了。警方通过对另两名同案犯持续侦查,发现该案还涉及到其他人参与。12月,研究生考试进行时,沈阳警方实施抓捕,先后抓捕数名涉案人员,当场缴获了若干考试作弊器材。

经进一步调查,张某并没有失踪,而是因为涉及其他组织考试作弊案被外地警方抓获拘留,羁押在看守所里。 随后,沈阳警方将张某带回沈阳进行审查。

重操旧业组织考试作弊

经审,2017年10月,张某第一次犯罪刑满释放后,并没有悔改,仍参与组织考试作弊活动。

2021年2月末,外市吴某等人考试作弊团伙组织一批考生参与考试作弊时,通过张某以10万元购买了105套考试作弊器材。3月13日,在考试中,吴某等人携带作弊器材到外市某考点,并通过考试作弊器材向作弊考生发送答案。警方当场将吴某等人抓捕归案,张某一直潜逃在外。

虽然听说外地案发了,但张某并没有停止继续犯罪。2021年8月,张某联系教育机构负责人李某,说想组织考试作弊,李某表示可以提供考试答案。张某又联系同在某教育培训群里的赵某,赵某表示可以提供考生资源。

经过“包过”考试宣传,一名90后考生和张某等人联系咨询。张某等人表示包过费用7万元,需要提前预交一半的押金,待考试结束后再补交剩余的一半费用。与此同时,还有多名考生咨询报名,并交纳了一半“包过费”。

2021年9月,张某从武汉网购来了考试作弊用的器材设备20多套耳机和3个信号发射器。因为担心自己随时被抓走,张某事先把事情安排好了,又找来了王某等人帮忙。两人一同到两处考点进行实地验点。张某安排其他同案犯在考试当天如何放置使用信号发射器、如何放风、如何发送答案等。

一切准备就绪后,在考试前夕,张

某等人对报名“包过”的考生进行了一对一培训,传授如何使用作弊器材接受答案、如何应对回答考场被发现等,并把考试作弊器材分散到每名考生手中。

一名作弊考生被抓后展示所使用的作弊器材

5名考生作弊被处理

虽然在考试前夕,张某因为外地考试作弊案落网,但其没有交待沈阳这边组织考试作弊的事儿。沈阳这边考试作弊仍在正常进行。

王某等人按照事先分工,将考试作弊器材信号发射器安放在考点周边进行了调试,有人蹲守在考场考点外面负责放风,主要查看是否有通讯检测车辆;有人专门负责开关信号发射器,有人负责接收答案的,还有人负责通过信号发射器将答案读给给坐在考场内的考生。考生通过耳中纽扣式作弊设备接收答案。

沈阳警方将王某、周某等人相继抓捕归案,当场缴获信号发射器,并在考场里发现了5名参与作弊的考生。5名考生案发当天被禁止参与其他科目考试,已参与考试成绩被取消。事后,5名考生逐级上报至有关部门接受处理。

经审,张某等人在拿到包过费用,多名同案犯按比例分配。甚至,王某只得到了张某承诺事后给他一个球杆,就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了。

目前,该案涉案人员陆续到案,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先行移送审查起诉三名涉案人员,沈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将三名被告人向沈河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其余同案犯陆续归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王岭 (资料片)

三类国考组织作弊起刑三年以上

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岭介绍,我国法律涉及考试作弊犯罪的共有三个罪名,分别是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和代替考试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是指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考试罪是指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仅限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所规定的考试。其中,在高考、研究生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中组织作弊属于情节严重,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情节严重的,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年至3年的处理。

组织考试作弊罪侵害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实施作弊,违反考试的公平、公正原则,对于其他考生的合法权益和国家考试制度造成了严重侵害,必须依法予以惩治。所以,望所有考生打消旁门左道的歪念、摒弃考试舞弊行为。同时祝各位考生,下笔如蛟龙,披得彩云归。(王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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