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西安理工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辅导员招聘公告研究生学历…(2023己更新)
西安理工大学2023年事业编制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2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1.参加统一辅导员招聘的博士。采取资格审查、笔试、心理测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按照博士师资引进的师资博士后或预聘制。在符合博士辅导员招聘条件下,经个
人申请,学院、学校同意,可按事业编制辅导员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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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与我校现有专业相关。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等优先,少数民族辅导员优先。
(三)所有学历、学位均应在海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最终学历学位应2023年9月1日之前取得,且可以派遣或改派;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具备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知识储备、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教育引导能力,善于做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相当水平。
(七)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性格开朗,善于沟通合作,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在校期间具有以下至少1年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之一,获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者优先:
1.具有兼职辅导员经历;
2.担任过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委副书记;
3.担任过班级班长、团支书或年级负责人;
4.担任过学生党支部(副)书记;
(九)应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少数民族,熟练掌握汉语、维吾尔语或者汉语、哈萨克语等。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3月14日)
应聘人员通过“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上报名(网址:http//rczp.xaut.edu.cn),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同时,请将个人简历等应聘材料(zip压缩包)发送至邮箱zhp@xaut.edu.cn。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学位+联系电话。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4日18:00。查看更多招聘信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西安求职招聘通》。
应聘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2.身份证(正反面);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4.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5.全国大学生四六级英语证书;6.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
(二)资格审查(3月下旬)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有相关专家进行联合审核。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若未达到比例要求,招聘计划予以核减或取消。
(三)综合考察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另行通知)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考核,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和从事辅导员相应的知识。
面试:通过笔试考核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人员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
综合考察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心理测试、体检
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招录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评由学校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若有成绩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参加心理测试及体检。
(五)审查审批。报学校相关会议审议。
(六)公示。最终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在学校人事处与学生工作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拟聘人员应于公示结束一周内来校签订拟聘协议。
(八)拟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未按期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四、管理方式
纳入学校事业编制。
五、其他事项
(一)“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的用户名及身份证号,一旦注册,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填写。
(二)应聘人员在“西安理工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填写的信息必须和现场提交的《西安理工大学2023年学生辅导员应聘申请表》完全一致。
(三)综合考察等后续相关安排将通过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人事处网址∶http://renshichu.xaut.edu.cn)。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写及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
(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招聘工作安排可能会有调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网址:https://renshichu.xaut.edu.cn),并保持手机畅通。
应聘人员须按照有关防疫政策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如因防疫政策规定导致未能参加综合考察、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评等招聘程序,视为放弃应聘。
(六)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七)通过资格审查和初选的人员,参加综合考察时还须携带以下材料,请提前准备:1.《西安理工大学2023年学生辅导员应聘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须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4.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1份;5.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6.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7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普通话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8.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西安理工大学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电话∶029-82312317
(二)联系部门∶学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
联系电话:029-82312772
单位地址:陕西
省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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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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