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09年研究生招生说明
??热烈欢迎报考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09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于2001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直接隶属于北京大学,是由深圳市政府与北京大学合作举办的,以培养研究生为主的办学实体,是北京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设在深圳大学城北大
校
区,现有教学楼、实验楼、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等共13栋建筑,总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自2002年开始招收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现已招收学生4000多人。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项工作,均纳入北京大学总体计划,与学校同样要求。
一、招生办法:
接收免试推荐生和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报考条件、入学考试及录取办法等均与北京大学校本部一致,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安排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和统一录取,详情请参见《北京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200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规定需要调入档案和迁移户口的研究生,档案由北京大学统一管理,入学后户口落在北京市北京大学。
二、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北京大学毕业证书,经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学位证书。学生就业纳入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指导,并根据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政策由学生自主择业。
三、教学和教务: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开设的课程由北京大学教师授课。 学习期间,还将不定期的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和讲学活动。学籍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日常教务由相关院系和深圳研究生院共同管理。
四、住宿条件:
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三人住一室(29.23平方米/室),住宿费自理。
五、奖学金、生活费与学费
1、博士生(一)
全日制学习的学生获得奖学金(含生活费和学费),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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