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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2年人才招聘计划一览硕士研究生本科博士…

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优秀人才。

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风正派,师德高尚,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3.研究方向符合我院学科专业建设需要;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5.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特别优秀或急需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6.符合高校教师规定的相关条件。

招聘层次

(一)领军人才:在国际国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标志性创新成果,在学术前沿领域具有前瞻性、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领先水平能力的省部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相当水平的优秀人才。

(二)骨干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能正确把握学科专业发展方向,组建并带领高水平教学科研创新团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开展创新性理论、实践问题研究或关键性技术攻关,实现学科专业建设重要突破的优秀人才。

(三)青年博士:有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和稳定研究方向,取得一定业绩成果的博士研究生。

A: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的能力。

B: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业绩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

C:在本学科领域取得一定水平的业绩成果,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

招聘学科专业

与学院现有学科专业一致或相近。

待遇

1.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实行协议薪酬制和“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政策,指导标准为:

2.青年博士:参照聊城市事业单位标准发放工资,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根据层次不同,学院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周转住房或住房补贴(限2年)等人才政策,具体标准为:

3.高层次人才配偶为本科以上学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校内妥善解决工作安置问题;

4.符合条件的享受聊城市相关引进人才政策。

引进方式

青年博士为全职引进,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可根据情况选择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

招聘方式

下载填写《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高层次人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附个人科研成果、论文检索、学历、获奖等资料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rsc@lcudcc.edu.cn。

附:《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高层次人才信息登记表》

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欢迎优秀人才加盟。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基本要求

(一)教学岗、教辅岗和行政岗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研专业方向与

要求一致或相近;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辅导员岗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在校学习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鉴于学校目前辅导员队伍结构情况,2022年暂不考虑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毕业生。

主要学生干部包括:大学期间的班长、团(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或研究生期间的班长,校(院、系)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

招聘计划及要求

详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2年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通过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聘报名系统(https://zp.lcudcc.edu.cn)进行填

报(填报操作流程详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聘报名系统——应聘指南)。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5月27日17:00。

(二)资格初审

学院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年龄等进行初审。

(三)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人员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相关材料原件(在报名系统内上传的扫描件第1-6项);

2.本科以来获得的校级以上综合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四)考试选拔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选拔,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奖励等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期间,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方式

地址: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人事处(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邮编:252000

电话:杨老师 0635-8520051;王老师0635-8520050

(来源: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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