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发布!
??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11个学科位居湖北省属高校第一
3个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教职工26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800余人
全职及双聘院士5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和部委重要人才计划入选者16人
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3人、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入选者30人、湖北省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210人、湖北省教学名师7人、湖北名师工作室4个、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34人
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9人
享受国务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特殊津贴78人
获“霍英东青年教师奖”3人
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联合)
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
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3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1个省级新型智库
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6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个省级科技国际合作基地
1个省级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
1个省级科普培育基地
2个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所直属三级甲等附属医院
1所直属二级医院(全国百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
02
招生概况
2021年我校拟在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9个学科门类招收硕士研究生2800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余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
03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具体期限)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须在复试前提供本科阶段4门主干课程考试合格成绩。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之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
业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MEM,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类别必须是“定向就业”。
(三)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3.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人员。
(四)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说明》。
(五)报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2.2021年我校仅在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报考。
(六)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1人为我校专家),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1人为我校专家),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该类考生需经我校招生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3.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只接收报考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类型的考生。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专业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统考。我校除工商管理(MBA,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MEM,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均接收硕士推免生;我校一级学科(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系统科学)均接收直博生。具体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简章》。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研究生事宜。
04
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考生于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考生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缴纳报名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考生(不含推免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报名号按报考点通知要求开展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学历(学籍)信息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考生的资格复查工作将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05
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6日~27日;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科目
学术型研究生: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100分)、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满分150分;医学门类满分300分)、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100分)、第三单元(业务课一,满分150分;医学门类满分300分)、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满分150分)。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编制的考试大纲。其它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2021年3月下旬公布(具体时间和要求见我校研招网 http://yxsy.wust.edu.cn)。复试时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审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之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06
学制、学习形式和学费标准
1.学制为3年(除社会工作、全日制国际商务专业学制为2年)。
2.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学费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为准。
07
研究生资助体系
为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科研,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体系,包括国家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等。
(一)国家资助
1.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0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13000元/人·年。
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人·年,具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资助
1.学业奖学金:
①硕士:一年级推免生100%覆盖,8000元/人·年;二、三年级实行动态调整,一等学业奖学金为12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元/人·年,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②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0%覆盖,18000元/人·年,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新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一等:20000元/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拟录取成绩专业排名前30%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
②按取得推荐资格时本科阶段的成绩排序或学分绩点排序,专业排名前1%(专业人数少于100人时,专业排名第1名)的推荐免试研究生。
二等:7000元/人,除获得一等新生奖学金外的其他推免生100%覆盖。
3.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在国家助学金基础上,学校另外安排经费资助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与硕博连读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标准为原则上不低于8000元/人·年(其中导师科研经费原则上补助不低于6000元/人·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原则上不低于7000元/人·年。
4.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助学金
5.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6.硕博连读研究生资助:
硕士推免生在复试时可向学校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照“本—硕—博”贯通模式培养,本科阶段可修读研究生课程并享受学校5000元资助,取得硕士学籍后一次性发放,同时享受相应待遇,在读研究生期间学校可资助其出国交流、学习。
(三)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许家印”、“铌钢”、“涟钢”、“濮耐”、“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中,特等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4000元/人。
(四)国际交流
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赴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奥地利、日本、韩国、荷兰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国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进行短期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资助可达1万元/人,出国(境)短期访学研究生资助可达3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执行。
08
其他事项
1.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武汉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前随时上网查询相关信息,也可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一路相伴
见过彩虹的唯美
走过云端的长桥
梦见飞奔而来的你
然后我们在这里相遇
欢迎报考武汉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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