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2022 年县级党校教学点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推动黑龙江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养具有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的高素质领导干部,满足基层学员的学习需求,切实为基层群众办实事,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决定扩大县级党校教学点招生试点工作,启动五常、巴彦、尚志、宁安、肇州、铁力、安达、望奎、海伦、呼玛 10 家县级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2022 年计划在五常、巴彦、尚志、宁安、肇州、铁力、安达、望奎、海伦、呼玛设置教学点,扩大县级试点,对考生择优录取。招生专业布局如下:
(1)五常:公共管理
(2)巴彦:公共管理
(3)尚志:公共管理
(4)
宁安:社会管理
(5)肇州:经济管理
(6)铁力:公共管理
(7)安达:经济管理
(8)海伦:经济管理
(9)望奎:经济管理
(10)呼玛:公共管理
二、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省内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等单位在职干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读本科生不得报考);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民主党派;
3.品德优良,身体健康,能够坚持到校参加学期面授和在职自学;
4.考生报名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本单位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同意。
以上 4 项条件须同时具备,方可报名。
三、学制与培养方式
1.学制三年
2.采取集中面授、视频教学、在职自学和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由省委党校统一组织管理。
四、报名方式考生应选择本县域的教学点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缴费两个阶段。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缴费,逾期不予办理。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28 日。报名截止时,教学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不足 50 人的,将取消教学点报名资格。
2.报名流程:已注册报名账号的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考生的职务、职级、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等情况以报名时为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录取者取消其学籍,并向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二)现场缴纳报名费
1.缴费时间: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29 日。
2.现场缴费地点:各报名教学点,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 2。
3.现场缴费时,考生须亲自到场,并携带下列材料:
(1)已填写完整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签章的《2022 年在职研究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原件须留存至报名教学点);
(2)如考生是入党积极分子,须单位出具入党积极分子证明(需和报名登记表一并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上述(1)、(2)项材料统一采用 A4 纸打印。上述报考所需材料不齐者,不予确认。
考生现场缴费后,须等待报名点确认缴费,确认缴费后考生可以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与录取
(一)准考证打印和招生考试时间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须用 A4 纸单面完整打印),凭纸质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招生考试。招生考试时间初定于 2021 年 11 月 6 日,具体考试地点及相关事宜参见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
各专业招生考试科目均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每科满分 100 分。具体如下:
(三)考试要求及违纪处理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作出取消考试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通报考生所在单位等相应处理。
(四)考试成绩查询
11 月 11 日发布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同时进行入学费用缴纳。
(五)录取
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及思想政治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六、学费与学历
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同意继续执行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学费等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批复》(黑财税〔2021〕4 号文件)规定及学习需要,2022 年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有关费用和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学制 3 年,每生每学年学费 5000 元。
2.报名考务费每生 100 元。
3.录取费每生 50 元。
4.教材资料费每生 1000 元(三年)。
在职研究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通过毕业答辩,可获得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取得党校研究生学历。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2021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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