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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考研政治 马哲高频考点汇总

??【考点一】哲学基本问题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1.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根据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问题(物质和意识何者第一性)的不同回答,哲学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个对立的基本派别。
2.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根据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问题(物质和意识有无同一性)的不同回答,哲学又可以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3.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根据对世界是怎样存在的问题,形成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不同的观点。

(1)辩证法: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认为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矛盾

(2)形而上学:坚持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否认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作用。

【考点二】物质观

1.唯物主义三种形态
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对“物质”认识的深度和广度是区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依据。
(1)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把物质看成是一种或几种实物,具有直观性和猜测性。
(2)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把物质看成原子,具有形而上学性、机械性和不彻底性。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能说明社会生活的物质性,在自然观唯物、在历史观唯心,具有不彻底性,是不彻底的唯物主义。
(3)现代辩证唯物主义从无限多样的物质现象中抽象出共同的本质,从哲学上作了最高概括,指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本质规定。

2.物质的定义
(1)恩格斯在总结哲学和自然科学发展成果时指出:“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明确指出了哲学物质概念与自然科学关于具体的物质形态和物质结构的概念之间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2)列宁对物质概念作了全面的科学的规定:“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是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上来把握物质的。物质范畴是对物质世界多样性和统一性所做出的最高的哲学概括。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3.马克思主义物质观的意义
(1)坚持唯物主义一元论,同唯心一元论和二元论划清了界限;
(2)坚持了能动的反映论和可知论,有力地批判了不可知论;
(3)体现了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克服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缺陷;
(4)体现了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为彻底的唯物主义奠定了理论基础。
【考点三】运动观、时空观
1.物质与运动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设想不运动的物质,将导致形而上学。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一切运动变化和发展过程的实在基础和承担者。设想无物质的运动,将导致唯心主义。
2.运动和静止
运动的绝对性体现了运动的变动性、无条件性。静止的相对性体现了运动的稳定性、有条件性。
运动和静止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动中有静,静中有动”。无条件的绝对运动和有条件的相对静止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静止是运动的衡量尺度和特殊状态。
割裂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否认运动及其绝对性,会导致形而上学的观点;否认相对静止的存在,会导致相对主义诡辩论。
3.运动和时空
时间和空间是物质运动的存在形式。
时间的特点是一维性,即时间一去而不复返。物质运动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没有离开物质运动的“纯粹”时间和空间,也没有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
具体物质形态的时空是有限的,而整个物质世界的时空是无限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客观实在性是绝对的,物质运动时间和空间的具体特性是相对的。
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
【考点四】意识观
1.意识的起源
意识不仅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的产物。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
社会实践特别是劳动在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意识的本质
意识从其本质来看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又不是物质本身,意识是特殊的物质——人脑的机能和属性。
语言(文字)是意识的物质外壳和表现形式。
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过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3.物质与意识的关系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物质并反作用于物质。意识的能动反作用体现在:
①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②意识活动具有能动创造性;③意识具有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的作用;④意识具有指导、控制人的行为和生理活动的作用。
【考点五】实践观
1.实践是自然存在与社会存在区分和统一的基础
人类的产生使自然界的演化发生了新的飞跃,世界从此有了自然与社会的区别。这种飞跃和区别归根到底是人通过实践完成的。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主要包括:

(1)实践是使物质世界分化为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自然界与人类社
会统一起来的现实基础。正确的实践观点是理解人与自然关系、人与自然统一的关键。
(2)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是理解和解释一切社会现象的钥匙。社会生活的实践性
表现在:
①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②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即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③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改造社会的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
2.人与自然
当今世界出现的生态、环境、人口、资源等全球危机问题,并不单纯是自然系统内平衡关系的严重破坏,实际上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严重失衡。随着人类改造自然的拓展和深化,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重要性。习近平指出,在当代中国,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
【考点六】两个基本原理
1.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
(1)规律含义:规律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任何规律都是同类现象背后的共性,规律的稳定性就是它的重复性。
(2)规律特征:规律是客观的。人们不能藐视规律,更不能创造和消灭规律。但人们可以认识和发现规律,还可以改变规律发生作用的条件和形式,使事物朝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3)正确处理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的关系
首先,尊重客观规律是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
其次,只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才能正确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实践是客观规律性与主观能动性统一的基础。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本途径:
①从实际出发,努力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规律。
②实践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基本途径。
③主观能动性的发挥,还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2.世界物质统一性
世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真正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这一原理的内容包括:①世界是统一的,即世界的本原是一个;②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即世界统一的基础是物质;③物质世界的统一性是多样性的统一。
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的理论意义在于,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其实践意义在于,它是我们从事一切工作的立足点,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的哲学基础。
模块二辩证法

【考点一】两大特征:联系和发展
1.普遍联系
(1)含义: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辩证联系是以事物之间的区别为前提的。
(2)特征:

①联系具有客观性。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
②联系具有普遍性。其一,任何事物内部的不同部分和要素是相互联系的;其二,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其三,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世界的普遍联系是通过“中介”来实现的。
③联系具有多样性。世界上的事物是多样的,事物的联系也是多样的。
④联系具有条件性。其一,条件对事物发展和人的活动具有支持或制约作用;其二,条件是可以改变的,人们经过努力可以创造出事物发展所需要的条件;其三,改变和创造条件不是任意的,必须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3)方法论意义
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普遍联系的原理,要求人们要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的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2.永恒发展
(1)联系与运动、变化、发展
事物的相互联系包含着相互作用,而相互作用必然导致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个别的事物变化称为变化;全部事物的变化称为运动;向上的运动称为发展。
(2)发展的实质
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事物是指合乎历史前进方向、具有远大前途的东西。
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因为:
第一,就新生事物与环境的关系而言,新事物适应已经变化了的环境和条件。
第二,就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而言,新事物是对旧事物的“扬弃”。这两方面也就是新事物在本质上优越于旧事物,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原因所在。
第三,在社会历史领域内,新事物是社会上先进的、富有创造力的人们创造性活动的产物,它从根本上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因而必然战胜旧事物。
(3)发展、过程、历史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过程。一切事物只有经过一定的过程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
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领域中的一切现象都是作为过程而存在、作为过程而发展的。恩格斯指出:“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
坚持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就要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把一切事物如实地看作是变化、发展的过程,既要了解它们的过去、观察它们的现在,又要预见它们的未来。
【考点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1.原因和结果
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范畴。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①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②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③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④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
方法论意义: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2.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范畴。
必然性: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①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②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③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方法论意义: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3.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揭示事物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相互关系的范畴。
现实性:已经产生出来的具有内在根据、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可能性: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把握事物的可能性,要注意区分①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现实中是否有根据和

条件);②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的可能性(根据和条件是否充分);③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是否对人有利)。
现实性和可能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没有现实就没有可能,反过来,没有可能就没有现实,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方法论意义: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
4.现象和本质
现象和本质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外部表现和内部联系相互关系的范畴。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个别的、具体的、生动的、丰富的);本质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共同的、一般的、稳定的)。
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与错觉不是一回事(假象是客观的,错觉是主观的)。
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
方法论意义:人们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5.内容和形式
内容与形式是揭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内容。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
方法论意义:既要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考点三】对立统一规律
1.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心。原因在于: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②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③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方法;④是否承认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对立的实质。
2.矛盾的基本属性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矛盾是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1)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

性,是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即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不能把斗争性归结为一种形式,也不能斗争形式的改变误认为斗争的消失。对于多种多样的斗争形式,可以区分为对抗性和非对抗性两种基本形式。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同一性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一分为二、全面地看问题。
(2)同一性和斗争性的作用
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①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条件,矛盾双方可以利用对方的发展使自己获得发展;
②由于矛盾双方相互包含,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而得到发展;
③由于矛盾双方彼此相通,矛盾双方可以向着自己的对立面转化而得到发展,并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
斗争性对事物发展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①斗争推动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发生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
②斗争促使矛盾双方地位或性质转化,实现事物的质变。
和谐作为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并不意味着绝对同一。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说明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在事物的外部,而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①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它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②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起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一切科学认识的首要前提。
矛盾普遍性要求我们承认矛盾、正视矛盾,勇于解决矛盾,坚持矛盾分析法,一分为二的看问题。
(2)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形:①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②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③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用适当的方式解决不同的矛盾。
矛盾解决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①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②矛盾双方同归于尽;③矛盾双方形成协同运动的新形式;④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即共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矛盾的特殊性即个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人的认识的一般规律就是由认识个别上升认识一般,再由一般到个别的辩证发展过程。
【考点四】质量互变规律
1.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特殊规定性。
量: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质和量的统一为度。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2.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的不显著的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了度。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是: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第三,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形式和状态,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考点五】否定之否定规律
1.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肯定和否定
事物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存事物灭亡的因素。
2.辩证否定观和形而上学否定观
(1)辩证否定观
辩证的否定观认为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辩证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新事物对旧事物既批判又继承,既克服其消极因素又保留其积极因素。
(2)形而上学否定观
否定是外在的否定,主观任意的否定;否定是绝对的否定,是不包含肯定的否定,这就既割断了事物的联系,又使发展中断。
3.否定之否定规律及其意义
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经过两次否定,三个阶段,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形成一个周期。其中否定之否定阶段仿佛是向原来出发点的“回复”,但这是在更高阶段的“回复”,是“扬弃”的结果。事物的否定之否定过程,从内容上看,是自己发展自己、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从形式上看,是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方向是前进上升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体现了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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