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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歧视为哪般——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两难抉择「图」

??教育部在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待遇

问题上也是一个亦步亦趋逐步改进的过程。从2016年9月的改革措施来看主要的着眼点在于强调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录取方式等流程差异几乎等同,同时政策上也允许应届生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允许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这就给日后非全日制研究生“遭受歧视”埋下伏笔,因为这实质上就注定大量全日制落榜考生会转入非全日制学习。2016年9月至2019年8月几乎三年内没有相关就业引导政策出台,2019年9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招生单位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实质上大大降低了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求职市场的价值,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属于已经有工作的人。非定向的非全日制学生毕业不能办理就业派遣证,没有应届毕业生身份。很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吸引力迅速下降,还出现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被允许参加校招,湖南大学69名非全日制研究生放弃入学的新闻。但是之前已经招收的三届非全日制学生的就业问题也不得不解决,于是2020年2月教育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

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就是为了给17/18届学生留下余地,其中明确指出了二者享有同等地位、同等待遇,但是该政策的给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们带来多少实际利好恐怕并不乐观,一方面是新冠肺炎疫情导致2020年上半年校招基本停止,就业竞争更加激烈。而校招中断之后在社招上多数非全日制毕业生的优势也不明显,何况教育部的文件对于企业有多大的约束力尚且是个未知数,因此才出现了非全日制研究生“被歧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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