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名研究生取消入学资格,不具备基本的诚信原则,学历再高也无用
??作为知名的985大学湖南大学,日前放出大招,取消了69名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原因是这些学生未能来学校报到,也没有请假。
此消息一出,网上议论纷纷。基本上以两个观点为主。部分朋友调侃湖南大学作为末流的985大学,实力下降严重,已经没落了。
这也是这些考上湖南大学研究生的学生放弃报到的理由,如果考上的是清华北大的研究生,想必就不会有人放弃了。
另外一个观点是谴责这些不来报到的研究生新生,这些人占用了其他学生的宝贵名额,考上了又不去报到,明显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
尽管有人说69名研究生新生有很多都是非全日制研究生,但不管如何,放弃报到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些人没有契约精神也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一些朋友试图为这些未能前往大学报到的研究生新生找各种理由。比如考上了研究生单位没有放人,又或者是找到新的工作走不开,甚至也有部分全日制学生申请到了国外的学校从而放弃了湖南大学的入学资格等等。
这些理由貌似有道理,但全部理由都完全站不住脚。报考研究生不是一
时冲动的网上购物。这个过程是非常理性的,也是相当漫长。
从每年6月的网上报名开始,然后准备考试,一直到每年年底的初试,再到第二年的复试,这么长的时间跨度行为不可能是一时冲动就可以做出的决定。
无论是单位请不出假,找到新的工作,或者是申请到国外的研究生资格,完全可以不去参加复试,这样就不会造成占用名额,也不会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
最起码,退一万步说,知道自己无法去报到,给学校一个正式的答复,说明下情况,放弃自己报考的机会,这要求怎么都不算过分吧?
然而在这69人里面,无一人有过任何类似的举动。在他们眼里,只要自
己不去报到就行,反正自己没什么损失,至于占用了学校的名额,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这个不在他们考虑范围。
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学生,连基本的契约精神都不具备,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违约违得如此坦然,如何的心安理得,也算是一件怪事。
复试后,被学校录取。这等同于一份合同,签约双方分别是学校和考生。这份合约的规定非常清楚,学校提供入学机会,给考生学习的条件。而考生则要支付相应分费用,然后按照学校的规定开始自己的学习。
试想下,如果学校违约,录取了学生后又反悔,会出现什么结果,这些考生会不会就此默默地离开呢?大概率是不会的,一定会找学校要一个说法!今年北大拒绝河南考生的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
学校不能违约,但考生可以,这是什么道理?这份契约是单向的?只能约束学校而不能约束学生?这又是什么道理?
一个人连最起码的契约都不遵守,连最基本的诚信都没有,违约违得心安理得。这样信用的人在这个社会上如何立足?人无信而不立!这样的人即使受过再好的教育,又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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