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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改革研究生学制

从2014年起,厦门大学博士生学制由3年改为4年。学校为博士生在第四年提供校长助学金每人3万元,并免收学费。

本报讯(记者 熊杰 通讯员 李静)博士生学制由之前的3年延长为4年;学术型研究生课程由之前的4000多门压缩为1900多门,降幅近52%……近日,厦门大学完成新一轮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出台了这些规定。

据了解,方案规定,从2014年起,厦门大学博士生学制由3年改为4年。学校为博士生提供4年住宿,在第四年提供校长助学金每人3万元,并免收学费,同时为博士生提供生活保障,营造良好的科研学术环境,以便他们能够专心完成学位论文,顺利就业。有能力提前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博士生,可按学校的相关规定申请提前毕业。也就是说,他们也可以实现3年毕业。

在学费方面,按照国家规定,从2014年起,新入学的研究生都要交学费。不过,厦门大学早在2008年就进行了改革,即研究生招生(含博士研究生)没有公费和自费之分,而改用奖学金、助学金奖助优秀学生,除教育博士

专业学位和在职博士不享受奖助学金外,其他均能受益。因此,经过调研,从2014年起,厦门大学博士生的奖助学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3万元(第四年免学费,校长助学金每人3万元)。

方案规定,厦门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将继续实行不招收在职博士生政策。除厦大附属医院医务人员、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专项计划、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外,在职考生如果被录取,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将人事档案转入厦大,全日制学习。

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陶涛说,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变化,厦大原有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已不能完全满足研究生的培养需求,如科研导向不够强烈、硕博之间存在断裂、3年时间不能满足博士生学习需求等。近5年来,厦大博士生在3年内准时毕业率偏低,按时毕业率不到40%,3年学习时间已不适合博士生培养。

此次方案修订历时一年多,该校研究生院副院长兼培养与管理办公室主任陈工表示,方案以“国际标准、国内一流”为总目标,每个学科以国际和国内各3个至5个一流学科的培养方案为参照,制定自己的培养方案,同时突出“科研导向”、“硕博贯通”、“资源共享”、“学科交叉”等关键词。

与之前的旧方案相比,新方案进行了一系列的加减组合。陶涛说,学术型研究生就是要以“研”字当头,无论是加还是减,都是要给研究生更多的自主科研时间,让他们

在科研熏陶和实践中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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