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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版:
1.学院关于聘任2021/2022(2)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的通知
2.学院关于2021/2022(2)学期课程重学网上报名的通知
3.学院党委关于做好2021/2022(2)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4.学院关于2022年0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5.学院关于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通过公示名单
6.学院关于2022年3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名单公示
7.学校关于举办第10期研究生助教研修班的通知
8.学校关于2022年上半年浙江工业大学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其他版:
9.学校关于朝晖校区实验室报废资产处置回收及清运的通知
了解通知详情
请根据通知序号下拉查询
(以下通知请滑动查看)
学生版
1.学院关于聘任2021/2022(2)
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的通知
▼
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学院研究生助教文件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基本原则
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原则为“按需设岗、明确职责、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定期考核”。
二、聘任条件
1.招聘岗位面向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心健康、学业成绩优良,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特定条件。
4.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聘用。
三、岗位职责
1.教学管理与咨询。
2.组织课后活动。
3.日常学习管理。
4.研究生助教应完成主讲教师布置的其他助教工作。
四、聘任程序与时间安排
1. 3月7日-10日,研究生根据学院公布的研究生助教岗位需求(附件1),填写《管理学院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2),经导师签字同意,主讲教师遴选签字确认后,将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学教务办公室(博a303)。每个研究生最多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助教工作。
2.3月14日前,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主讲教师申报的研究生助教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后,学院教学教务办公室网上统一公布选聘结果。
管理学院教学教务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原文网址:
http://www.som.zjut.edu.cn/jsp/news.jsp?neid=23588
2.学院关于2021/2022(2)学期
课程重学网上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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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本学期学生的课程重学网上报名即将开始,现将网上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学报名缴费时间:
本学期课程重学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 2022年3月3日9:00-2022年3月13日17:00,请需参加重学的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办理重学报名。
二、重学报名网址:
www.gdjw.zjut.edu.cn(校内网址无法完成缴费工作),选课à重学报名。
三、重学报名课程:
插班重学和单独开班重学的课程均在网上报名。单独开班的课程见2021-2022(2)学期单独开课的重学班清单。
四、重学报名缴费:
重学选课成功同学直接在重学报名界面右上角缴费,或者正方教务系统à信息维护à学生缴费中,查询重学选课情况,按缴费按钮可以通过支付宝进行缴费。如在 2022年3月13日17:00前不缴费,按自动放弃重学处理。
在缴费前,可以调整重学课程或者教学班。 缴费后不能调整,因此缴费前请务必考虑清楚。
按《浙江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1]19号)规定:“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原则,2020级及以后同学的重学费=课程学分*学分学费标准,学分学费标准为120元/学分。
按《浙江工业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3]46号)规定:2020级以前同学,重学费=课程学分*学分学费标准*70%,学分学费标准为75元/学分。
五、重学课程注意事项
1、重学课程必须参加课堂学习,完成规定的作业、实验。如重学课程与其他教学环节时间冲突时,学生可在正方系统内申请免听课并与任课教师联系,经同意可部分听课或自学,但须完成规定的作业、实验,方可参加考核。
2、体育重修课是一门针对大一大二体育成绩没有及格而开设的一门重修课程,共设10周课,学生务必修满10周并参加重修考试通过,方与及格。学生每学期缺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予评定成绩,需再次重修。
3、体质健康训练重修课是一门针对大三、大四2个年级体质测试没有及格而开设的一门重修课程,共设8周课,学生务必修满8周课并参加重修考试通过,方予及格。学生每学期缺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不予评定成绩,需再次重修。
请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关于2021/2022(2)学期课程重学网上报名的通知》,并要求班长通知班级同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正方系统进行重学课程的网上报名,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原文网址:
http://www.som.zjut.edu.cn/jsp/news.jsp?neid=23584
3.学院党委关于做好2021/2022(2)学期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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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生党支部:
按照学院发展学生(研究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1/2022(2)学期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及600题考核
1.2022年2月28日至3月13日,各年级本研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
2.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各年级本研学生600题测试报名通知及准备。
3.2022年3月14日至3月27日,各年级本研学生600题考试进行。
4.2022年3月28日至4月1日,各年级本研学生600题考试结果公布。
5.2022年4月(即各年级本研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一月内),党建联系人联系相关新生进行谈话。
二、团支部积极分子推优
1.2022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各团支部召开积极分子推优大会,填写推优表,交团委进行审批。
2.2022年3月21日至3月25日,公示推优名单,支部接收积极分子并发放填写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三、确定发展对象
(一)确定发展对象的条件
参照《管理学院党员发展流程细则(2020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二)确定发展对象的时间安排
1.2022年4月11日前,党建联系人组织开展群众基础测评工作。
2.2022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党支部举行支委会扩大会议,按要求拟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同时确定本研大组答辩名单。
3.2022年4月25日至4月26日,学院党委进行本研学生大组答辩,拟确定发展对象名单。
4.2022年4月27日至4月28日,学院党委、总支对拟确定的发展对象名单进行预审。
5.2022年4月29日起,党支部对经由党总支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同时对父母进行政审函调。
6.2022年4月29日起,进行发展对象培训。
7.2022年5月2日至5月6日,学院党委将政治审查合格且预审通过的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填写《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
四、接收预备党员
1.2022年5月7日至5月8日,基层党委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认真、规范、严肃地填写,并交由党支部进行严格审查。
2.2022年5月9日至5月15日,党支部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见《管理学院党员发展流程细则(2020年修订版)》。
3.2022年5月29日前,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情况、《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思想汇报等材料上报学院党委进行审批。学院党委指派总支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预备党员转正
(一)预备党员转正的条件
参照《管理学院党员发展流程细则(2020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二)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安排
1.2022年5月22日前,党支部收到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书后,结合党员标准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基本方法是:听取入党介绍人的意见;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民主评议记录表》;审阅预备期的思想汇报及转正申请书。支委会按照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条件对预备党员的有关材料和情况进行审查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2.2022年5月23日至5月27日,学院党委对经由支委会审查通过的预备党员名单进行公示,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
3.2022年5月30日至6月5日,党支部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见《管理学院党员发展流程细则(2020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4.2022年6月12日前,党支部将转正申请人的转正申请书、《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民主评议情况、思想汇报等材料连同已有党员档案上报学院党委进行审批。
六、其它说明
1.根据《管理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党员发展过程中对少数民族学生实行指标单列,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待发展人员进入大组答辩进行考察。
2.待发展人员同等条件下,建议积极担任7号室友的同学优先发展。
3.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所需的系列表格(纸质稿)由学院分党校提供。
联系人:
原文网址:
http://www.som.zjut.edu.cn/jsp/news.jsp?neid=23583
4.学院关于2022年0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
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评审、答辩
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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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2年0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06月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要求
1、请各学科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浙工大发〔2021〕6号)(注意:细则中涉及到的“学业成果业绩要求”,2016级以前的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浙工大发〔2014〕31号),2016级学生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修订)》(浙工大发〔2018〕33号)及《浙江工业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浙工大发〔2016〕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
2、请各学科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要求》(教督厅〔2018〕6号),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中的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学术自律,恪守学术诚信和学术道德,做好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工作。学位论文一旦被确定存在学术不端情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立即终止,并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办法(试行)》(浙工大研〔2011〕11号)文件要求处理。
3、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时间长,任务重,所需材料多,请各研究生根据工作安排,做到及时、保质、按量报送有关材料。各阶段所需材料请班长收齐后按时间要求交屏峰校区博a303办公室。未能按时报送材料者,自行承担后果。
二、答辩资格审查阶段
1.答辩资格网上申请
申请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请于 2022年3月28日至3月30日前进入研究生院网页上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打印《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并经本人签名和导师同意签名后于 2022年4月15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博a303室。通过学院预盲审的同学可进行答辩资格申请,个别不符合答辩要求的论文学院会单独通知,建议推迟到2022年12进行论文答辩。
答辩资格网上申请流程:
a、进入研究生院网页,网址 : http://www.gs.zjut.edu.cn/,
外网使用域名: yjs.zjut.edu.cn
b、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c、用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系统,
d、点击答辩资格审查表,
e、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导师信息(若导师信息不存在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秘书添加),并填写学位论文题目、主题词、发表文章情况、科研成果等信息后保存并打印(保存后点击“预览”即可跳出“打印”按钮)。(注意:主题词只限定3-5个,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半角)隔开),
f、请在打印出来的答辩资格审查表上签字后交所在学院
2.提交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该项适用于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a、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表中所填写的论文只需填本人是第一作者或导师一作本人二作的论文,取得的成果硕士要求与所学专业有关联,博士要求与学位论文有关联,均须以浙江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把填写好的《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在 2022年4月7日前在线填写学位审核情况表。
b、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①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需交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复印件),如为sci、ei等索引收录的论文请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收录证明。
②已录用但未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录用证明复印件(原件拿来核对)并上交该论文的打印稿,录用通知上要求有刊物主办单位盖章(红章)或签名。
c、以上1、2材料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为封面一起交到学院办公室博a303办公室。
三、论文形式审查、预盲审和论文格式规范检查工作
1.论文形式审查由导师全权负责审查,学院不另行安排形式审查。
学院预盲审后请各位同学根据盲审意见和格式检查意见表进行修改,在导师确认符合学位论文的要求后,方可上传学校论文评阅系统
四、论文检测与评阅
本次学位论文评阅采用电子稿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都在《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里进行,参加盲评的论文电子稿最终版,学生、导师、学院提交时间 2022年4月2日9:00至4月7日中午12点前,工作流程如下:
1、2022年4月2日当天通过资格审查的答辩学生在论文评阅系统中核对信息,经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通过后方可上传论文。
2022年4月7日上午9:00前学院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结合导师和学院预盲审意见,将修改后的论文终稿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
网址:http://www.thesis.zjut.edu.cn
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研究生_部分)》。
2、2022年4月7日下午14:00前导师对学生已上传论文进行审核,同意则提交;
具体操作步骤见《浙江工业大学评阅系统操作手册(导师_部分)》。
3、导师提交论文后《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研究生秘书提交图书馆进行重复度检测和匿名检测,一般提交当天学生和导师就可查询到检测结果。检测指标达到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的通知》要求的学位论文允许参加论文评审。
4、评阅专家提交评阅意见后,学生、导师、学院同时能查阅,评阅专家返回意见约在11月中下旬。
(上传学校论文评阅系统的盲审论文要求:1、论文封面及内容中不能出现中、英文作者姓名和导师姓名;2、“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栏,只要列举发表的学术论文题目、杂志名称、署名排序就可,学术论文的作者隐去;3、删除“致谢” 栏具体内容;4、不要有空白页;5、上传版本为 pdf格式,大小不超过10m)
5、涉密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等工作遵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的有关通知》(2017年1月下发,申请表详见附件)执行。具体如下: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不予申请保密,在撰写时应做脱密处理。凡研究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或以涉密科研项目为研究课题的学位论文,按军工研究院的要求执行。研究成果未列入国家保密范围,但准备申请专利或技术转让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可申请“暂缓公开”,暂缓公开的期限硕士一般不超过2年,博士一般不超过3年。对申请暂缓公开的学位论文,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确保其学位论文质量。一旦发现学术不端,指导教师停招3年,并扣减学院双倍招生指标及当年绩效。
五、盲审阶段工作安排
1、学院研究生秘书根据审查结果,填写《管理学院2022年春季申请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清单》报研究生院。
2、全日制研究生填写《学历教育硕士/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专业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
3、符合学位申请的研究生填写《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二份。《学位申请表》“单位对申请人的评语(包括政治思想、科研能力、学习工作表现等)”一栏后面页不需要学生本人打印出来,有学院统一准备,1寸照片请粘贴完成。
4、基本数据表和学位申请表在答辩时交给学科指派的答辩秘书。
5、学位论文评阅按《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规定》(浙工大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送审规则有变动,请各位同学注意
(1)评阅意见均为“b”及以上,可以进入答辩程序。
(2)有1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且其余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其导师审核同意后送原专家进行复审。复审的评阅意见为“b”及以上才可进入答辩程序,否则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3)有1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d”或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本次学位申请程序终止。
六、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合格、评阅专家同意答辩(含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方可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评阅中如有专家意见为修改后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按照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经导师或原评审专家和学位点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以上材料需在答辩前一周内上交学院)。
5月上旬,学院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同时对毕业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论文答辩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1、论文答辩前一个星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上交5-6份论文供答辩委员会成员评阅(视答辩委员会人数而定)。
2、硕士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必须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校正,填写《管理学院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阐明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并将经修改的论文和《管理学院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一起提请导师审阅。经导师审阅同意后,硕士学位论文方可定稿,将《定稿申请表》1份及定稿后的论文交学院。
3、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请把电子版论文定稿整理到以“(专业)论文题目(学生姓名)”命名的文件夹里,如“(工商管理)论文题目(张三)”,电子稿统一使用word格式和pdf格式,(注意电子稿和纸质版一致),原创性声明页需勾选签字,上传至浙江工业大学论文评阅系统。硕士学位论文最终版本纸质稿3份,博士学位论文最终版本纸质稿4份交至博a303办公室, 务必在原创页上签好字。
4、请严格执行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模板。
5、 2022年5月23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学位申请者材料及学位审核情况汇总表,在学院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秘书:张老师
管理学院
2022年3月2日
原文网址:
http://www.som.zjut.edu.cn/jsp/news.jsp?neid=23581
5.学院关于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招生资格审查通过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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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 zhangyq2008@zjut.edu.cn
公示时间: 2022年3月5日-11日
原文网址:
http://www.som.zjut.edu.cn/jsp/news.jsp?neid=23587
6.学院关于2022年3月授予
博士、硕士学位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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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理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22年3月7日会议审议,决定拟授予李根祎等2人博士学位,拟授予陈亚明等5人硕士学位,名单如下。
公示时间: 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11日。
原文网址:
http://www.som.zjut.edu.cn/jsp/news.jsp?neid=23589
7.学校关于举办第10期研究生
助教研修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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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为提高研究生助教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研究生助教在学校本科生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助力研究生的成长,经研究决定,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举办第10期研究生助教研修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对象
2022年春季学期新聘任助教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
二、研修安排
根据研究生助教培养的特点与要求,本次研修活动分校级集中培训和学院分散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其中:校级集中培训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组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具体实施,主要培训内容涉及助教工作规范与师德修养、课堂活动组织与信息技术运用、助教与师生的有效沟通与交流、基本教学理念与方法等。学院分散培训根据具体设置助教岗位的课程分散进行,主要针对如何开展习题课或实验课辅助、批改作业和试卷、答疑等内容组织培训并开展相应试讲或教学微格演练,采取小班化教学。学院确定培训内容、时间和地点后统一报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存档,并通知各位研究生助教按时参加。
三、研修要求
1.研修期间,各位研究生助教应遵守学习纪律,提前到研修教室签到,不得无故缺勤、迟到、中途退场。
2.习题课教学微格演练要求每位研究生助教选取1-2个习题,提前认真做好准备,在教室轮流面向同小组助教和辅导老师讲解7分钟左右,然后由辅导老师与同组助教点评3分钟。
3.学院分散培训结束后,各位研究生助教于 3月22日前将本学期具体助教任务安排和不少于3课时课堂辅助方案,以“学院名称+助教姓名”为邮件主题(助教任务安排、课堂辅助方案、学习报告均以“学院+姓名”命名),发送至 jxfz@zjut.edu.cn邮箱,作为本期研究生助教研修的结业考核材料,逾期未交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研究生助教资格。
4.对于通过研修培训考核的研究生助教,将获得学校颁发的助教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学校对持证上岗的研究生助教根据有关文件和助教工作量核发助教津贴。
5.每位研究生助教在本学期结束前撰写一份助教工作总结,于 6月20日前发送至 jxk@zjut.edu.cn和 jxfz@zjut.edu.cn邮箱 ,作为本学期优秀研究生助教评选的依据。
如有问题可与相关部门联系:
原文网址:
8.学校关于2022年上半年浙江工业大学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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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
2022年上半年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 3月8日开始报名,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要求参加测试的全校师生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1.本科生及研究生。本次报名采用缴费即报名的办法,即通过登录支付宝学校缴费端口成功缴费后即报名成功;缴费身份系统默认限定为在校学生,缴费时凭身份证(字母必须大写)、姓名缴费即可(报名时请务必看清考试日期及相关信息, 请千万不要重复报名,一旦支付,概不退费,也不能更改考试日期)。
用手机支付宝客户端扫描上述二维码 ——教育缴费——学费,右上角城市选“杭州市”,学校一栏选择“浙江工业大学(学费)”,身份证号或学号一栏输入“身份证(字母大写)”,姓名一栏请输入“学生姓名”,点击查询——勾选缴费项目——点击“缴费”,根据支付宝支付流程完成后续付款。
注意:为避免重复支付,若在支付宝缴费支付后提示“处理中”等信息,请先确认支付结果(最好等到次日)后再确定是否发起再次支付。
2.教师。本次报名仍采用现场报名缴费的办法。时间: 3月10日全天,地点:屏峰校区郁文楼b504。老师须本人凭工作证、身份证报名,报满截止。
三、测试费:30元/学生;65元/教师。
四、注意事项
1. 3月8日上午8:00开始报
名, 每天限报400人,报满截止。测试时间安排在4月7日、8日、11日、12日、13日共5场。请选择合适的时间参加测试,不同日期的测试不能调换,请尽量选择没有课的时间报名测试。
3.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未带证件者一律不允许进入测试区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每位考生还需同时出示校园通行码。
4.教材: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浙江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教程》。
原文网址:
其他版
9.学校关于朝晖校区实验室报废资产
处置回收及清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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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师生:
根据学校加快推进朝晖校区基础化学实验中心改造项目、基础物理实验中心改造项目、计算机中心改造项目、人文学院专业实验室及外语语音室改造项目、多媒体教室改造项目、东配楼专教及部门学院用房改造项目进展的相关要求,定于 3月8日—3月31日期间,对朝晖校区东配楼、子良楼c区、新教楼部分实验室的实验台、通风柜等报废资产进行拆除,拆除的报废资产将临时堆放在东配楼停车场、子良楼c区南北楼中间草坪,届时将由省环保集团安排清运。
车辆管控措施
一、东配楼停车场(原百草园)、子良楼c区南北楼中间区域作为废弃资产临时堆放点,禁止车辆停放;
二、报废资产处置回收及清运期间,请过往车辆注意安全,避免行驶至上述两个区域周边。
报废资产处置回收及清运期间给师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人:
原文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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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宣传部 王露卿
审核 | 苗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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