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国地质大学通报 两研究生未请假赴邢台和石家庄
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网站1月8日消息,该学院学工组当天作出《关于给予李某、赵某洋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称:李某,男,河南驻马店人,资源学院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号1201920021。赵某洋,男,河南济源人,资源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号1201820046。两名同学按照导师安排,12月16日离校赴邢台市、石家庄市开展项目研究,离校前未履行请假报备手续。
上述决定称,1月6日,学院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开展涉石家庄、邢台市疫情排查工作,二人未按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上报行程,造成疫情防控重大安全隐患。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资源学院学工组表示,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第五章第四十条相关规定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李某、赵某洋两位同学给予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特此通报批评,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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