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气象、文物等硕博专业学位类别,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北京日报客户端 | 实习记者 何蕊
9月14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版目录有14个门类,所有门类下均设置了专业学位,新设了气象、文物、应用伦理、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密码、医学技术等一批博士或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自2023年起实施。
新版目录有14个门类,共有一级学科117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6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31个。所有门类下均设置了专业学位,新设了气象、文物、应用伦理、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密码、医学技术等一批博士或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将法律、应用心理、出版、风景园林、公共卫生、会计、审计等一批专业学位类别调整到博士层次。
新版目录加强了对科技前沿和关键领域的学科支撑。新设智能科学与技术、遥感科学与技术、纳米科学与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法医学等一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并对部分一级学科进行更名。为了更好地服务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目录新设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区域国别学等一级学科或交叉学科。
根据艺术类人才培养的特点,目录重点对艺术学门类下一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设置进行了调整优化,在原有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基础上,设置了艺术学一级学科,包含艺术学理论及相关专门艺术的历史、理论和评论研究,另设置了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美术与书法、设计等6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
学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将实行放权与规范并进的目录管理新机制。新版目录将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体系分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二级学科与专业领域三个层级,统筹设置、调整与管理工作。同时,管理办法明确缩短目录调整周期。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修订周期缩短为5年,学位授予单位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和专业领域每年定期统计发布。建立了调整退出机制。规定了学科门类的调整程序、试点设置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的撤销程序、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退出目录的程序和要求。
新版目录将于2023年启用。教育部将根据学科专业调整情况,采取新设、转设、归并等方式,对专家组织进行调整完善。按照托底、保质的原则,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平稳开展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组织专家编写或修订完善学科专业简介、学位基本要求、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核心课程指南及学位论文要求等工作标准。
根据学生备考和招生工作实际,今年下半年启动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仍按2011版目录执行,2023年下半年启动的新一轮研究生招生工作将按照新版目录执行。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在校生及今年下半年启动招生、2023年9月入学研究生的培养仍按原学科专业执行。2022年的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仍按2011版目录执行,2023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及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将依据新版目录开展。
今年2月,教育部公布了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建设学科名称依据的是2011版目录。为保证政策连续性,第二轮“双一流”建设按照已公布的建设名单继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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