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成绩遭院长篡改,与“贪官”行为没区别
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中心4月4日傍晚通过实名微博发布关于该校计算机学院违规更改2018年研究生复试分数问题处理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称,计算机学院院长张军等违规修改10名考生复试成绩,决定免去其院长职务并解除聘用合同;开除其他3人党籍。对于录取受影响的考生,学校依照规定程序进行纠正。
这件事情,暴露出个别院校教育工作者对党纪、法纪的漠视和藐视,如果不是网络渠道反映,还不知道这件事情会被掩盖多久。
研究生复试成绩,关乎一个个年轻人的前途名誉。然后,这些受过高等教育并为人导师的工作者,竟然干了篡改成绩的这种事情。不知这种操作往年是否会有?足见院长手中的权力之大,也缺乏有效监督和约束。
首先,篡改成绩,是违法行为,更是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研究生招录工作列为国家教育序列,花的是国家财政的钱,各环节工作理应接受公众监督。但是在实际中,特别是在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领域,一些领导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人员认为,这些是自己的事,往往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更不像政府机关、政务窗口一样主动公示办事流程。
因此,个别高等院校、科教文卫机构等,出现过论文抄袭、造假,职称申报材料杜撰等情形,所在圈子设立的学术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熟悉套路,只要弄到的硬条件齐全了,名额就给了,论文就过了,职称就升了。
在科教文卫系统的个别专家学者看来,篡改一些学生成绩、自己论文造假一点,仅仅是影响自己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利益,自己由此获取的高级职称、职位升迁等跟老百姓没有多大关系,犯不着“上纲上线”。
果真如此吗?由此诞生的个别“专家”,往往成为政府部门的顾问、社会各种机构审核委员会成员,虽然不当“官”,但是手里也握着很多人事业发展的“生杀大权”,不断获取的是由财政拨付给予的岗位津贴、补助等等。一旦跟财政挂上钩利益,难道跟老百姓没关系吗?难道可以校内自我处理,不该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惩戒吗?
因此,院长等人篡改成绩,其行为跟“贪官”无差别。除了学校处理外,相应机构也该去追责。
也希望科教文卫系统的各位院长、教授、专家、高级职称拥有者们,好好敬畏手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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