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研讨生招生信息网_沈阳建筑大学考研信息网-研讨生…(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建筑大学2013年接收外校举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作业办法
等待国内各院校获得举荐免试资历的优良应届本科结业生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我校各学科领域均接收推免生,且接收的推免生悉数享受方案内(公费)方针,其间来自“985工程”和教育部附和树立研讨生院高校的推免生享受一等优良研讨生入学奖学金。
一、请求条件
1.撑持我国共产党的领导,情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缔造效能,遵纪遵法,品德杰出,在校时刻未受过任何纪律处置,身心安康。
2.获得2013年举荐免试资历的应届本科结
业生。
二、请求者需提交的材料
1.《沈阳建筑大学2013年接收举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请求表》及自述书(见附件);
2.加盖学校教务部分公章的本科学习成果单;
3.各类荣誉证书、等级考试证书、揭露宣告学术论文等自个作用证明的复印件(复试时需提交原件)。
三、请求程序及时刻
1.请求者可于9月1日-10月20日将悉数请求材料直接寄(或送)到沈阳建筑大学研讨生招生单位;
2.研讨生招生单位会同各学科对请求人提交的请求材料进行初审,审阅通往后由研讨生招生单位向请求者宣告复试告诉;
3.请求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复试依照《沈阳建筑大学举荐、接收优良应届本科结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作业施行办法》规则实施;
4.复试合格的由研讨生招生单位发《沈阳建筑大学2013年举荐免试研讨生接收函》;
5.获得我校举荐免试研讨生接收函的请求者有必要在教育部规则的统考报名时刻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自己地址院校指定的报名点处置现场信息招认、照相、交费等手续;
6.请求者于11月20日前将《全国举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挂号表》(加盖省级招生主管部分公章)寄送我校研讨生招生单位。未获得推免资历、未处置报名手续或未寄送推免生挂号表的请求者不予选择;
7.研讨生招生单位于2013年6月将选择告诉书寄发自己。
四、特别阐明
1.有下列景象之一者,学校将撤消其推免生接收资历,对已选择的撤消选择资历和学籍:
(1)在请求推免生进程中发现有招摇撞骗行为的;
(2)在入学前违背校规校纪,遭到学校纪律处置,或被追查法令责任的;
(3)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
2.本办法如与教育部2013年接收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方针不符,以教育部文件需求为准实施。
五、联络方法
沈阳建筑大学研讨生招生单位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邮编:110168
联络电话:024-24692889,24694886
传 真:024-24694985
e-mail:yjszs@sjzu.edu.cn
研讨生招生微博:http://weibo.com/u/1919544803
附件:《沈阳建筑大学2013年接收举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请求表》及自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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