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学院_院校信息_我国研讨生招生信息网(上海政法学院院校代码)
一、招生方案 我院现有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接收国家方案、自筹经费硕士研讨生30名。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仅供参阅,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规划后,根据实践情况再作恰当调整。 二、参加全国研讨生共同入学考试 1.报考条件 (1)应届大学本科结业生和历届大学本科结业生; (2)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结业生和已有两年作业阅历的大专结业生,按平等学力需求报考。平等学力不能跨专业报考。 2.报名时刻和地址: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可登录我国研讨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 http://yz.chsi.cn)的网上报名体系进行报名;2011年11月10日—14日,考生须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名点规则材料,到指定地址处置现场招认手续,交纳报考费并现场照相,逾期不再补办。现场招认地址由考生地址地省级招生单位指定,具体请考生征询当地招生单位。报考我校并在上海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招认地址在上海师范大学。 3.报名须知: (1)应届生须持地址学校教务部分的介绍信和学生证; (2)历届生须持结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人事档案地址单位的介绍信; (3)平等学力报名者除持有关证件外,还需出具cet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供给本科骨干课程4门以上(含4门)成果; (4)考生不得编造有关证明,在职人员考生不得从其他单位开具附和报考的介绍信。否则撤消考试资历或选择资历,直至撤消其学籍。 4.报考品种 非上海本地户口考生报考非定向培育研讨生一经选择即可将户口档案转入本院,结业后在国家规则的效能规模内由研讨生与用人单位经过?蜓≡瘛保凳┳饕档ノ弧?三、考试时刻及地址 2012年1月(以教育部规则时刻为准),考试地址由各报名点另行告诉。 四、其它 1.凡报考我院或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初试成果有必要抵达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复试。其他有关招生疑问,参见教育部当年招生方针和规则。 2.凡初试合格考生,都有必要来院参加复试。我院采纳差额复试选择方法,不参加复试者不能选择。复试时刻及内容另行告诉。 3.以平等学力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还须加试2门大学本科骨干课程。加试的具体类别在复试告诉书中注明。 4.学院将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划内,恰当选择有些自筹经费研讨生,这有些研讨生进校后的待遇同方案内接收的研讨生。 5.研讨生教育实施学分制,凡修满规则学分即可结业。 6.我院不受理考研温习教材的邮递。
上海政法学院研讨生招生单位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务实楼315、317 邮编:202101 ;邮箱:yanjiushengbu@shupl.edu.cn;联络电话:021
—39225119(吴教师、冯教师)、39225118(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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