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学考研上古夏、商、周时期,巫、史是文化的掌握者和传播者,巫…(民族学考研总分多少)
在上古夏、商、周时期,巫、史是文化的掌握者和传播者,巫史文化是三代文化的共同特征。夏代尊重巫觋和占卜,崇敬自然天命。商代尊神事鬼,先鬼后礼。巫史既是鬼神意志的代表,也指导着国家的政治行为,巫政合一、巫史合一是夏代、商代的文化特色。周代尊德、尚礼,周公制礼作乐是巫史文化的转折点,实现了从“巫史合一”到“巫史分离”的转变,为传统礼乐文明的发展奠定思想基础。
中国古代文化演进的一大特色是发展的连续性,诸子百家竞相争鸣的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古代文化的第一个繁荣时期,但这个繁荣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经历了上古夏、商、周三代的积累而逐步形成的。三代文化也不是彼此孤立的存在,《论语·为政》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如果把“礼”理解为古代文化和文明,那么夏、商、周三代文化之间存在着因袭承继关系,这个因袭承继的载体就是巫史文化。随着历史的推进,三代时期巫史文化经历了由“巫史合一”向“巫史分离”的演变过程,为中华传统文化尤其是礼乐文明的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
一 巫史文化传统的蕴含
《说文解字·巫部》曰:“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衮舞形,与工同意。古者巫咸初作巫。凡巫之属皆从巫”。《说文解字·示部》曰:“祝,祭主赞词者。从示,从儿口。一曰,从兑省。《易》曰:‘兑为口,为巫。’”段注:“谓以人口交神也。”就是说,巫祝是祭祀时主赞词的人,可以沟通神和人。巫产生于原始狩猎时代,此时的人们认为万物有灵,人与神灵之间需要一个既能表达人类的愿望又可传达神灵的意图沟通中介,这个中介就是具有“降神”、“悦神”等知天知地、沟通神人能力的“巫”。张光直先生认为,应该以“工”释“巫”,而“工”即“矩”,是木匠用来画方圆的工具,“用这工具的人,便是知天知地的人。巫便是知天知地又能通天通地的专家。”*巫有男女之分,《国语·楚语下》曰:“在男曰觋,在女曰巫。”* 关于“巫”在古代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史记·龟策列传》引太史公曰:“自古圣王将建国受命,兴动事业,何尝不保卜筮以助善!唐虞以上,不可记矣。自三代之兴,各据祯祥。涂山之兆从而夏启世,飞燕之卜顺故殷兴,百谷之筮吉故周王。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蓍龟,不易之道也。”可见卜筮、巫术在上古时期是王者决疑惑、兴家国、固政权的重要手段,早期的政治领袖同时也是宗教领袖。
《说文解字·史部》云:“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史”就是首领身边负责记录言行、管理策令典籍的官职。《礼记·玉藻》曰:“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汉书·艺文志》云:“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左史记言,右史记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礼记》与《汉书》关于“左史”、“右史”之分工的说法恰好相反,对史官“记事”职责的分析却是一致的,即所谓“君举必书”,君王的言行、国家要务、重大事件等均为史官记载之列。事实上“记事”并不是夏、商、周时期“史”的全部职能,陈梦家说“史、卿史、御史似皆主祭祀之事”*,高亨说“古巫史之职不分”*,最初的史与巫都负责祭祀、占卜等事务,夏商时代的史官多由“卜”、“占”、“祝、”“巫”等身份的人担任,这种巫史不分的情况一直延续到西周初叶。可见,“史”曾经是“巫”中的一部分,后来随着职能的分化,掌管典籍典册等相关事务的人成为“记事之史”。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汉书·艺文志》),对历史和社会有更加清醒的认识,逐渐演化成真正的、成熟的知识分子。
夏商周三代都与巫史文化密切相关,《礼记·表记》曾概括过三代文化的特征:“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表记》为我们勾画出夏、商、周三代巫史文化演变的基本轮廓:尊天命、事鬼神、重礼乐。
二 尊命事神、巫史合一的夏商文化
处于上古时期的夏代,人类尚处于蒙昧状态,对人自身以及自然界的认识十分有限,还不能把人与神完全区分开来,对未知的自然界持盲目的崇拜态度。夏代人们尊崇沟通天人的巫觋,重视占卜之术,是“巫政合一”或“巫君合一”的时代,部落首领同时也是最大的巫,大禹是当时有名的大巫,《法言·重黎》云:“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禹步是当时巫舞的一种表现。《国语·鲁语下》:“昔禹致群神于会稽山。”《史记·夏本纪》则言禹“致孝于鬼神”,“天下皆宗禹之明度数声乐,为山川神主。”以声乐歌舞敬神,这正是“巫”的本质。从夏启开始夏代进入“家天下”的时代,与天神沟通的权利仍然掌握在代表家族最高权利的领导者手中,《山海经·海外西经》记载,“大乐之野,夏后启于此舞九代,乘两龙,云盖三层,左右操翳,右手操环,配玉衡。”巫与君、神权与政权合一。值得注意的是,远古时期的夏代,事实上是一种混沌未开、文明未始的时代,人民比较质朴,不会有太多的文饰,神灵观念尚未充分发展,此时的鬼神并非后代人格神意义上的鬼神,而是不可抗拒的、令人敬畏的自然天命的代名词,事实上夏代是“尊天命”的时代。
如果说夏代时“尊天命”的时代,殷商则为“事鬼神”的时代。殷商时期鬼神观念充分发展,殷人尊神事鬼,先鬼而后礼,鬼神之道与礼乐制度相比较具有绝对的优先权,夏商周三代中,殷人与鬼神打交道最多。商人的世界可以分为两个世界,一个是
人的世界,一个是鬼神的世界,这两者之间可以互通:鬼神可以下降,巫师可以上陟。关于殷商时代的巫与巫术,《国语·楚语》有详细描述:“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巫”是具有智(能上下比义)、圣(能光远宣朗)、明(能光照之)、聪(能听彻之)的特征的人,只有他们能“降神”。换句话说,“巫”是一批超越寻常,有特别的知识、道德和能力的人,可以沟通神与人、天与地。在商代,巫师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史籍中有名的商巫有巫咸、巫贤、巫彭,他们都是当时最重要的知识分子,具有通天通地、知天知地的本领,他们既是智者又是圣者。史学家范文澜曾说:“商朝比夏朝有极显著的进步,庶民(下层百姓与万民)劳动,培养出拥有较高知识的人物巫和史。巫史都代表鬼神发言,指导国家政治和国王行动。巫偏重鬼神,史偏重人事。”*
殷商时代巫术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是巫术向君王的发展,在《国语·楚语下》中记载的“绝地天通”的神话传说与商代的巫术有很多相似之处:“及少昊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蒸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斋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绝地天通”的神话就是说颛顼切断了天、地相沟通的状态,以终止“民神杂糅”、“家为巫史”的混乱局面,重新建立了“民神不杂”的秩序。一般的庶民不再有和上天直接沟通的资格,君王本人或者君王指派的高级祭祀通过掌握种种巫术技巧,独占了与上天及其他神祇的沟通权利。事实上,这是古代君王树立绝对的权威的一种措施,通过剥夺普通巫师和神相沟通的权利,重新组织原始巫术,由君王本人或者他所信任的巫师掌握与天相关的事宜,藉此树立君王在人世的权威。
“绝地天通”的神话所蕴含的原始君王与上天的关系在夏代、商代确实存在。与夏代相似,商代的商王也是大巫师,并参与占卜仪式。陈梦家先生的《商代的神话与巫术》论述了殷商时期巫术的发展,认为在殷商时期“由巫而史,而为王者的行政官吏;王者自己虽为政治领袖,同时仍为群巫之长。”*商代君王为群巫之长最著名的故事是成汤之时大旱祈雨。据《太平御览》卷83引《帝王世纪》记载,商朝的开国者商汤为了求雨,亲自“斋戒剪发断爪,以己为牲,祷于桑林之社。”《吕氏春秋·顺民》也记载了“汤以身祷于桑林”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汤的身份既是首领,又是大巫。通过翦发、磿手的刑罚,亲身作为祭祀用的牺牲,从而祈福于上天,达到求雨的目的。文中说汤“达乎鬼神之化”,高诱注:“达,通;化,变。”意即汤是通鬼神变化之人,明确指出商汤具有巫师的身份。自商汤以下,商代各王均保留了“巫”的传统。同时,商代君王认为他们自己受到上天的保佑,他们的一举一动特别是关于国家和王的行动等重要事情,都要用“卜”的方法来决定,希望得到上天的指示并祈求保佑。
与夏代相比较,殷商时代社会生产力水平逐步提高,中国有文字可考、有实物可据的历史,是从商代开始的。“中国古代文化,包括文学、音乐、艺术、医药、文字、天文、历法、历史等学科,在商朝都奠定了初基,……这个文化的代表人主要是巫和史。”*巫史是中国早期知识分子的雏形,巫史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最早开端。
夏、商两代文化的主要特色是“巫史合一”,夏商也成为中国古代巫史文化最为繁荣的时期。此时巫与君、神权与政权相统一,巫和巫术获得了政治上和文化上的绝对权力;史官的主要职能是祭祀、占卜、祈禳,是各种巫术活动的主持者,因而史还是从属于巫的一部分,巫、史尚未出现明显的分离倾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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