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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医学院

2007年接收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复试办法

研讨生复试是进一步查询考生归纳本质和才能是不是契合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培育需求的首要环节,是研讨生入学考试的重要构成有些。为标准和加强对复试作业的打点,加大复试的权重,全部查询考生的归纳本质和才能,前进重生质量,特拟定本办法。

学院研讨生单位根据当年度国家发布的参阅选择分数线与考生考试的实践情况,坚持客观、公正、全部的原则,断定复试标准,拟定复试名单,经报学院领导附和后,组织各培育单位根据本办法施行研讨生复试作业。

根据2007年国家接收硕士研讨生复试根柢需求,联系下达的招生规划断定复试专业名单,对抵达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复试需求的考生,咱们将于4月15日在网上发布复试名单,不再寄发书面告诉书,请及时参加复试;对没有抵达我院复试需求的考生,学院将不再进行任何告诉,期望考生周知。

一、复试时刻

第一自愿上线考生数量现已满足招生规划的专业或第一自愿上线考生数量缺乏,需要调剂第二自愿考生的专业,须等候第二自愿考生的调剂材料抵达后,与第一自愿上线考生一起复试。

①24日下午校验复试证件和材料(交研讨生单位);

②25日上午进行考生体检(空腹体检);

③26日上午9:00持自个《身份证》、《考研准考证》(原件)参加青海大学医学院专业类另外书面考试;

④26日下午15:00参加《英语听力》查验,16:00进行《英语口语》查验,27日上午9:00 持续《英语口语》查验;详见英语复试组织。

⑤27 日下午15:00在学院南楼学术厅进行专业面试。详见专业复试组织。

二、复试名额、方法及比例

1、凡契合复试标准的考生都应参加复试。复试实施差额复试,差额复试的比例根据当年度生源情况及契合复试标准的考生数量断定(以本次选择人数的120%断定参加复试考生的人数)。

2、专业课复试首要以书面考试、面试为主,其间书面考试类另外考试时刻为3小时,考试方法为闭卷,卷面总分100,占复试总成果的60%。专业面试由学科专业导师掌管,面试时刻为15—30分钟,面试成果满分为10分,复试成果和评语应当场给出,并做好签名和记载,复试后交研讨生单位计算存档;

3、按教育部规则,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应进行《外语听力》占复试总成果的20%、《口语查验》占复试总成果10%的英语查验。

三、考生提交材料及审阅

1、考生提交材料

为做好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招生复试作业,请考生有必要做好考前预备作业,及时参加复试,并在复试条件交以下材料:

①政治思维道德判定(包括政治情绪、思维体现、作业学习情绪、道德质量、遵纪遵法等方面由组织人事部分给予的),《政治思维判定表》可在学校网上下载;

②调剂考生须转交原报考单位的考研材料:考生自己的《硕士学位研讨生报名信息表》、《考研成果单》、《准考证》、《调剂表》(成果表内要有原报考单位填写的初试成果并加盖公章)和请求我院的《请求调剂表》(可在学校网上下载),并交验学历证书;

③考生在校本科历年学习成果表复印件(应届本科结业生由学校教务部分出具,非应届本科结业生由地址单位人事部分供给并加盖公章);

④自己《身份证》复印件(2份);

2、复试材料审阅

⑴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入学考试类别为:政打点论、英语、学科归纳,因而,凡调剂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联系临床专业的考生,有必要是参加了学科归纳考试的考生,否则将不受理该生的调剂复试作业。

⑵在复试前由学院研讨生单位,根据报考自愿和复试名单,细心核对拟复试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考研成果单》、《硕士学位研讨生报名信息表》、《调剂表》(成果表内要有原报考单位填写的初试成果并加盖公章)、《请求调剂表》、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结业生结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有关材料(少量民族考生复试前有必要查验其身份证原件、户口和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实际后,根据本专业需求和事前断定复试内容进行复试。

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讨生(临床型),非应届结业生应具有执业医生资历证书,复试时应审验考生的执业医生资历证书原件。

⑷拟选择的考生有必要参加入学复试。复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复试者,不得选择。

四、平等学力考生加试

为加强平等学力考

生(仅限藏医学专业)本科骨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查询,在正常类别复试外,应加试与初试类别不一样的2门本科骨干课程类别,试题难易程度应抵达本科教育大纲需求,每门加试类另外考试时刻为3小时,考试方法为闭卷,试卷总分为100分,加试试卷须交回研讨生单位存档。

五、初试与复试成果权重

复试结束后,各专业复试成果依照以下权重求和计算排序:

1、复试成果=专业课书面考试+专业面试+外语口语查验+外语听力查验。

2、复试后总分权重=(初试成果÷5)×70%+复试成果×30%。

六、方针性照看

1、报考我院第一自愿的上线考生,按总分排序顺次原则上享受国家方案、托付培育或自筹经费培育方针;无第一自愿上线考生的专业,按调剂考生的调剂自愿和复试成果排序顺次享受国家方案、托付培育或自筹经费培育方针。

2、破格考生原则上不享受国家方案。

七、选择

复试合格的考生,经学院院长作业会研讨通往后,报青海省招生单位审阅并报国家教育部批复后,由学院寄发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入学选择告诉书。

8、联络方法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昆仑路16号

单 位:青海大学医学院研讨生单位

邮 编:810001

网 址:www.qhmc.edu.cn

信 箱:qhmcyjs@126.com

联络电话:0971-6163973

联 系 人:李海明 刁维虹 姚 芳

青海大学医学院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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