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规模研究生扩招!2018年全国高校新增3000多个硕博点(史上最大规模军演)
原标题:史上最大规模研究生扩招!2018年全国高校新增3000多个硕博点
岛读: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的要求,各省教育部门近日相继公示2017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学校。目前已公布新增省份:江苏289个、广东199个、陕西183个、山东159个、上海157个、四川150个、河北110个。
上述七个省市共计公示1247个新增硕博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
就沪上高校而言,此次上海交通大学所增加的9个博士点,一半来自人文社会科学,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新闻传播学、中国语言文学、设计学。复旦大学所新增的3个博士授予点则全部来自理工科。此外,上海大学新增博士点最多,高达14个,超过了上海交通大学和复旦大学总和,发展势头强劲。
预计2018年,全国所有高校将新增3000余硕士点和博士点,这意味着,从2019年开始,中国高校或将迎来史上最大规模的研究生扩招。
这对于想读研的本科生和想读博的硕士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以上数据由理想岛统计
以下来自公众号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原题:终于等到你!这些高校拟新增硕博点,广东就有199个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近日,广东、上海、山东等多地教育部门公布了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
以下为部分地区教育部门近期公布的拟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最终名单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最终批复为准。
广东省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对外公示2017年广东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25家单位获得199个新增硕博点推荐。其中新增博士一级学科76个,博士专业学位5个,硕士一级学科65个,硕士专业学位53个。
此外,南方科技大学和东莞理工大学获得广东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中山大学获得广东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推荐。
此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24
日至2017年10月30日。
新增硕博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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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据广东省教育厅
上海市
近日,上海市教委对外公示2017年上海市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
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电力学院获得上海市新增博士授予单位推荐,上海海关学院获得上海市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按需推荐,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获得上海市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推荐。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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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近日,2017年江苏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3日。
常州大学获得江苏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盐城工学院获得江苏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南京大学获得江苏省学位自主审核单位推荐。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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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经审议专家组评议,河北省确定河北工程大学和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两所高校,作为河北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推荐参加复审。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0日。
陕西省
经单位申报、材料核查、通讯评议、专家评审组评议等程序,并经10月10日上午陕西省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陕西省确定西安石油大学、榆林学院两所高校,作为陕西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
拟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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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
拟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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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
拟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
(按单位代码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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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
(按单位代码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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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近日,四川省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示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省学位委员会审议结果。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
西华师范大学获得四川省新增博士授予单位推荐,四川警察学院获得四川省新增硕士授予单位推荐,四川大学获得四川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推荐。
拟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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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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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推荐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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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对外公示2017年山东省学位授权审核推荐名单。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
齐鲁工业大学获得山东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临沂大学获得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推荐,山东大学获得山东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推荐。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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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名单将在各省提交推荐名单后3个月内确定
据介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还将对各省上报的材料进行评议复审,并对拟授权单位和学位点名单进行公示,全部过程均合格者才能最终获得相应学位授权。
根据今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新增学位授权审核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部署,每3年开展一次。
省级学位委员会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负责接收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并组织专家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校进行评议,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在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同时,省级学位委员会对申请学校的资格和材料进行核查,将申请材料在本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并按有关规定对异议进行处理。
通知还指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收到省级学位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后,应于3个月内完成审批(不包含专家评议时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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