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批)教学研究生工程类科研型…(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023年大连海洋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单位:大连海洋大学;招聘方式:学历:研究生;学位:博士;岗位类别: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名称岗位简介招聘人数备注专业其他条件1 水产与生命学院水产养殖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1 在水产养殖教研室承担生产实习工作,从事海藻类方向研究工作 1 水产类,生物学类,海洋科学类
2 水产与生命学院水产养殖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2 在水产养殖教研室承担生产实习工作,从事良种培育与增养殖相关研究工作。 1 水产类,海洋科学类,畜牧学类
3 水产与生命学院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1 从事海洋生物调查、分析,海洋牧场生态系统构建、生态评价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1 水产类,海洋科学类,生物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4 水产与生命学院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2 从事网具设计,渔具理论,渔具力学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1 水产类,数学类,力学类
5 水产与生命学院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3 从事海洋调查,图像解析,数据处理,先进助渔,导航,调查,探测等仪器设备的研发等方面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1 水产类,海洋科学类,物理学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6 水产与生命学院水生动物医学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微生物学教学与科研工作 1 生物学类,海洋科学类,兽医学类,水产类
7 水产与生命学院水产养殖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员 从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工作 1 水产类,化学类,畜牧学类,生物学类,兽医学类,农业资源利用类
8 辽宁省海洋动物免疫学与疫病防控重点实验室科研型教师 从事生物学、水产学相关教学与科研工作 2 水产类,生物学类,海洋科学类,基础医学类,畜牧学类,兽医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
9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应用海洋学研究所科研型教师 从事海洋仪器设备研发、海洋大数据处理、基于gis(地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处理与应用技术研发、海洋遥感、海洋渔业环境信息保障、海洋溢油应急保障技术、海上搜救应急保障技术、海冰监测预警技术、海上航线优化与气象导航技术、水声学数据处理与分析等应用海洋学领域教学与科研工作 3 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地理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水利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物理学类,地球物理学类,力学类,测绘科学与技术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电子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机械工程类,林学类,水产类
10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海洋科学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在海洋科学专业教研室从事教学与科研工 2 海洋科学类,化学类,生物学类
11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在海洋资源与环境专业教研室从事教学与科学研究工作 1 海洋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学类,水产类,农业资源利用类
12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应用海洋学研究所实验员 在应用海洋学研究所从事高性能计算集群与机房日常管理与维护、计算软件/程序包在计算集群的优化编译与测试工作 1 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电子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13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辽宁省海洋理化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员1 在辽宁省海洋理化实验教学中心从事理化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维护实验设备,同时能够承担一定的专业实验课程,进行实验课程的建设等 1 化学类,海洋科学类
14 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辽宁省海洋理化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员2 在辽宁省物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从事物理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实验设备维护、账物管理等,同时能够从事教学相关工作,包括实验教学与课程建设等 1 物理学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海洋科学类
15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3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轻工技术与工程类,药学类
16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辽宁省食品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省级食品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员 从事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1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轻工技术与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生物学类
17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2 土木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
18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2 土木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19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2 水利工程类,力学类
20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土木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2 土木工程类,力学类,农业资源利用类
21 海洋与土木工程学院土木工程教学实验中心实验员 从事土木类等基础课程的实验教学工作 1 土木工程类
22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机械设计、制造、传动与控制检测等专业主干课以及现代机械设计理论和制造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和机器人技术等专业方向课的讲授,从事渔业或农业智能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现代机械设计理论与方法以及先进制造技术等领域的科研工作 2 机械工程类,电子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农业工程类
23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农业智能装备工程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机电类、自动控制类专业基础课或农业装备等专业课的讲授,从事农业机械化及其电气化、海洋渔业装备领域的科研工作 2 农业工程类,农业资源利用类
24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传热、流体、热力学等专业基础课或制冷类及动力类等专业课的讲授,从事节能技术、新能源及工程热物理领域的科研工作 1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
25 航海与船舶工程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航海技术、轮机工程等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2 交通运输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
26 航海与船舶工程院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4 交通运输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
27 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科研工作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系统科学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数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
28 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1 电子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
29 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自动化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2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电子工程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机械工程类,农业工程类,机械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
30 信息工程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相关教学及科研工作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统计学类,数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系统科学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交通运输工程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31 信息工程学院基础数学教研室教学科研型/教学型教师 能够在数学、信息科学技术、软件开发等领域进行教学工作,指导创新创业竞赛等科技竞赛活动 1 数学类,统计学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32 经济管理学院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2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统计学类,系统科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
33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会计学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1 会计与审计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
34 经济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经济与金融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1 应用经济学类,理论经济学类
35 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类
36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法学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法学本科专业及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科研工作 4 法学类
37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法学、艺术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员 从事实验室、模拟法庭及教学与管理工作 1 法学类,工商管理类,艺术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38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2 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应用经济学类,理论经济学类
39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社会政策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社会政策专业及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与科研工作 2 社会学类,法学类
40 海洋法律与人文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1 艺术学类
41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日语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日语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3 外国语言文学类
42 外国语与国际教育学院英语专业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英语专业教学与科研工作 3 外国语言文学类
43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型教师 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研究工作 3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政治学类,历史学类 中共党员44 体育部教学型教师 游泳、网球教学及专项培训 2 体育学类 具备国家一级裁判员或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证书45 应用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教研型教师 机械工程专业本科、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以及教科研工作 1 机械工程类工作地点在瓦房店 46 应用技术学院自动化专业教研型教师 自动化专业本科、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以及教科研工作 1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工作地点在瓦房店 47 应用技术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研型教师 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及科研工作 2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政治学类,历史学类 中共党员 工作地点在瓦房店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zzrs.dlo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至2023年12月31日止。每批考核结束后落实拟聘人员的岗位即停止招聘,未落实用人的岗位继续招聘,直至报名结束。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简历(简历内容可参考附件3模板)、报名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发送至zhaopin2023@dlou.edu.cn。邮件主题必须注明:所学专业+岗位名称+学历+姓名+毕业时间。
报名之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招聘岗位的用人条件,确认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由学院考核和学校考核两个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品德、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科研潜力、岗位专项技能、心理健康等方面情况。学院考核为基本资格考核,学院资格考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学校考核,学院考核成绩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学校考核成绩作为应聘者最终考核成绩,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计分排序。
考核的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zzrs.dlo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zzrs.dlo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相应的招聘计划予以核销。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招聘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学校将不进行递补。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连海洋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1-84763235、0411-84763517
纪律监督电话:0411-84762625
信息来源:大连海洋大学。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及海洋知圈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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