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14027590号-282

考研集训营北京科技大学马院科学技术哲学24年考研攻略(考研集训营有必要报吗)

studywithme导读:本文包含23年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科学技术哲学考研的初试经验、参考书、分数线、招生人数、复试流程、真题题型、难度分析等干货。

一、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考研招生专业目录

010108 科学技术哲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26 西方哲学
④803 科学哲学

二、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哲学考研参考书《西方哲学史》编写组,《西方哲学史》(第二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
[美]撒穆尔?伊诺克?斯通普夫、[美]詹姆斯?菲泽著,邓晓芒、匡宏等译,《西方哲学史》,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19年
刘大椿《科学技术哲学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刘大椿《科学哲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英)a.f.查尔默斯著,鲁旭东译,科学究竟是什么(第 3 版),商务印书
馆,2007
《 -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哲学考研一对一复习规划》


-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哲学考研复习资料》
知点考博 | studywithme

三、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哲学考研考试大纲(题型、分值、考试范围)

《西方哲学》(626)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西方哲学》课程考试是为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科学技术哲学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自主招生考试科目。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在西方哲学方面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基本知识、综合能力和培养潜能,保证被录取者具有良好的哲学素养,以利于本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专业(方向)择优选拔硕士研究生。
二、考查范围和目标
1.考查范围:《西方哲学》课程考试涵盖了西方哲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并能够运用哲学理论与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了解古希腊罗马时期各主要哲学流派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观点,中世纪时期经院哲学讨论的主要问题,近代西欧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有关认识论、道德哲学、社会政治哲学等主要内容,以及20世纪以来分析哲学、现象学与存在主义等领域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思想;了解西方哲学发展的内在逻辑及学术传承。
2.要求考生:正确地把握西方哲学的基本概念、范畴和理论,准确地理解西方哲学史上重要哲学家和哲学流派的主要思想及其发展的内在逻辑关系,能够运用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对西方哲学进行总体性和辩证性地分析和评价。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2.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3.试卷题型结构
名词解释40分(5题,每题8分)
简答题60分(4题,每题15分)
论述题50分(2题,每题25分)

四、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考研复试流程根据上级部门及学校文件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将继续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复试录取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科学公正、规范透明,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复试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书记、院长担任,学院院班子成员、学院纪检委员、学科负责人组成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为:
1、审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应急工作预案。
2、遴选学科复试专家组成员,组织成立复试专家小组。
3、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严肃考风考纪,做好本单位复试过程的督导巡视工作。
4、审查复试录取结果,研究复试录取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复试录取的公平、公开、公正。
5、及时妥善处理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考生对复试成绩的复议申诉等,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6、对本单位的招生政策、复试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内容负责并解释。
(二)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分党委副书记、学科负责人、研究生教务员、分党委秘书、辅导员等作为小组成员,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
2、制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考核方式、形式、内容、选拔标准和专家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同一单位同一学科(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考核方式、形式及选拔标准。
3、做好复试科目命题、试题试卷、评分标准、专家评分表等考核材料的保密管理,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均应签订保密责任书。
4、组织对复试专家组成员及复试工作人员开展纪律和业务培训。
5、做好复试资格审查、名单公布、复试分组、考场安排、信息发布通知等复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复试各个环节正常进行。
6、组织复试专家组开展复试工作,及时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和问题,并按应急工作预案和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研究决策进行妥善处理。
7、做好复试结束后成绩统计、核对、上报、信息公开、调档和政审等工作。
(三)成立学科专业复试专家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方案并开展复试工作。每个复试专家组至少由5人组成,其中导师人数不少于3人,且至少1人须具备较强的外语听说能力。组长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或由学科专业负责人指定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担任,另设秘书一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和上线生源情况,我院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调整如下:

各专业招生计划后期如有调整,将在本学院网站上另行公布。
三、复试资格和条件
初试总分在所报考培养单位、报考专业(非“少干计划”和单独考试)复试线总分基础上降20分,且初试单科成绩不低于所报考学科(专业)国家单科复试分数线。
(四)符合特殊政策加分考生应按照学校的要求向校研招办提出加分申请并提交材料进行资格核验,核验无误,初试成绩加分后达到专业复试初试成绩要求的,可以参加复试。
五、复试程序
(一)复试确认及缴费
复试前,考生需在3月23日 17:00之前,通过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并按提示缴纳复试费。
(二)心理素质测评
(三)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信息确认”时须按系统提示上传复试审核材料电子版(仅支持上传pdf格式),上传的材料须真实、清楚。我院安排专人进行网上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提交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四)复试安排
1、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应登录系统下载复试通知单,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复试通知书验证进入校园参加复试。
2、参加复试考生将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鉴定意见盖章后的《政治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见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带至复试报到现场提交。
六、复试科目及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综合素质面试、心理健康与思想品德素质等。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专业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专业素质。
由考生现场抽题回答,每题50分,共2题,满分100分。
(三)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潜质、科研能力,毕业论文,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核环节包括考生个人汇报和专家提问。其中,个人汇报主要包括本人本科阶段的课程学习、毕业论文和科研情况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可以制作汇报ppt,面试现场展示给专家)。专家提问由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四)外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使用外语进行听说的准确性、熟练程度等能力。由考生现场抽题回答(英译汉),每题50分,共1题,满分50分。
七、复试成绩计算与录取
1、复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33%,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 67%。
复试总成绩满分 250 分,其中专业水平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 分。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特殊政策加分。
2、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北京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时间和加试方式学院另行通知考生本人。加试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低于满分的60%)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专业水平考核、或综合素质考核、或外语水平考核、或复试总成绩低于满分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所有专业均按照总成绩排队,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复试专业水平考核成绩仍相同的,按照初试业务课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6、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接受其他单位待录取通知的复试合格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院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
7、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一般为复试后一周左右,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如有变动,我院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另行公示。

发表评论

|京ICP备18012533号-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