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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国戏曲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国戏曲学院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戏曲相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戏曲专业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招收名额

研究生招收计划数将以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招生计划为准。按照国家政策,2024年入学的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学院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20000元/学年。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下达,按新标准执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戏曲与曲艺领域的培养方向包括:京昆表演、京剧器乐演奏(京胡、京二胡、月琴、三弦、板鼓、打击乐)、戏曲表演、戏曲导演、戏曲作曲、戏曲文学创作、戏曲舞台美术。

我院硕士专项计划包括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各研究方向具体招收名额将根据生源情况统一调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非全日制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 1 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以外,原则上应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考生应在复试阶段提交能够证明自身创作经验的作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选拔考核的重要参考。

6.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报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并于网上确认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报名方式及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报考点选择

中国戏曲学院只在本院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中国戏曲学院”,代码为“10049”;“报考点”应选择“中国戏曲学院”,代码为“1149”。

4.注意事项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我院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学院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费根据报名网的要求。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告)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报信息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交费。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 www.moe.gov.cn 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

根据工作安排,我院实行网上确认,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我院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时间以北京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请考生随后关注学院官网招生补充公告。

(三)我院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

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五、考生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23日上午)、外国语(23日下午),24日参加由本院命题的专业考试。以上科目的考试地点均在本院。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总分500分。

2.同等学力者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大学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

3.专业初试:按研究方向分别进行。

4.初试合格参加复试。复试时间:2024年4月。

复试科目:

①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②专业考试。(详细科目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补充说明)

七、报考和录取类别

定向: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八、体格检查

由我院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九、录取

1.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024年5月至6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将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及健康情况的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4.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十、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

十一、学习期间的待遇

奖助政策等按教育部、北京市及学院相应文件执行。

十二、报考费用

报考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等均自理。

十三、住宿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走读。

十四、其他

学院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安排后续招生工作,请及时关注我院官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学院研招办咨询电话:63339290,63337039。(电话接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3:30-16:30)

附件

2024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2024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名单.pdf

责编:早言

编审:沁妤

主编: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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