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福建农林大学2023分数线)
2018]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及福建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2.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加强对复试导师及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进一步强化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3.招生学院应按招生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专人收集后,统一交研究生院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招生学院要根据本办法精神,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同一专业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且合并复试。
1.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携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出具)。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提供2019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①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②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专业课及外语听力、口语复试等,由招生学院自行组织进行。招生学院按照我校2019年招生目录规定的复试科目命题并考核,不得擅自更改笔试科目(笔试答题纸统一由研招办提供)。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要有试题,有详细的考试提纲,并做好记录;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招生学院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并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和录像,复试记录上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核材料和录音录像数据由学院保存备查。
(3)身体素质考核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可在复试期间携带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参加我校校医院组织的体检(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以录取。
3.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会计(mpacc)另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成绩达不到60分,不予以录取。
4.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学院可根据专业的特点确定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等成绩所占的比例。
2.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应于3月29日前结束,招生学院要及时组织资格审查和复试工作。
3.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但无法进入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可按照调剂生的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在校内相近专业之间进行调剂。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中有关要求,招生学院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2.专业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
3.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意愿,经招生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4.招生学院应在调剂生复试前公示调剂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招生学院指定的日期到我校参加复试。
5.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招生学院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分数线,参照国家线(a类)。
2.招生学院要认真组织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于3月26日前(加盖公章)报送至校研招办(明德楼804),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复试比例:招生学院应根据研招办下达的招生规模数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一志愿考生一般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3.招生学院要在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2.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复试巡视制度。学校成立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构成的若干巡视小组,在复试过程中将深入招生学院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采取随机走进考场或实验室、旁听面试等措施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3.招生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接受招生过程中违纪行为的举报。
4.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5.校监察处招生投诉举报电话:
(0591)83789210,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83789215,83769584;
e-mail:fafuyzb804@163.com。
来源【福建农林大学微信公众号】
微信号:fjnldx2000
封面图:卢馨洁
编辑:赖秀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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