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硕士研讨生入学考试南京大学考点(3201)考试布告(一)(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分数线)
2023年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25日举办,为保证考试顺畅、有序地进行,现我校考点(3201)就考场规则、考试纪律有关事项发布以下布告:
请一切考生细心阅览《考场规则》、《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布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办法(节选)》及《中我国公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置规则(摘要)等(附件1-4),请广大考生自觉恪守考场纪律,文明考试,细心实施自己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有关承诺。考试全程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关于违背考试纪律和规则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则严厉处置。
请一切考生细心阅览《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统考类别核算机网上评卷考生答题须知》(附件5),按需求作答。
考试监督电话:025-89683251,监督信箱:njuyzb@nju.edu.cn。
请重视我校考点(3201)后续发布的考试布告及考场组织。
南京大学研讨生招生网:https://yzb.nju.edu.cn/
微信大众号:南大研招(njuyzb)
一、考生应当自觉遵守监考员等考试作业人员打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监考员等考试作业人员实施责任,不得打乱考场及其他有关作业地址的次序,不得损害别人身体安康和生命平安。
二、考生凭自己《准考证》和有用居民身份证按规则时刻和地址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则时刻进入考场,应主动承受监考员按规则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对、平安查看和随身物品查看等,不得在考场外停留。
三、考生只准带着必需的文具,如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许依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带着的用具。不得带着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像、材料、具有通讯功用东西(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用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批改带、通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在24科统考类别中,农学类别联考化学可以运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核算功用的科学核算器,其他统考类别不答应运用核算器。自出题类别是不是可带核算器由各招生单位在准考证“招生单位阐明栏”内注明;假定没有注明,即为不可以运用。
四、考生出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用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靠走道一侧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双面不得书写任何内容。考生领到答题卡或答题纸、试卷后,有必要细心核对答题卡、试卷上的考试类别是不是与准考证上的考试类别相同,核对无误后,在规则的时刻内,在答题卡或答题纸、试卷指定方位精确理解地填涂名字、考生编号等信息,并协作监考员或按有关招生单位需求张贴条形码。凡因漏填错填考生信息、答卷笔迹不清等缘由此影响评卷成果的,责任由考生自傲。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差错及试卷笔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疑问,可举手问询。触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问询。
五、开考信号宣告后,考生方可初步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绝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一切类别考试不得提前交卷。
七、考生应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答题卡规则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则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则区域以外的答案一概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符号。答题进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黑色墨水签字笔。
8、考生在考场内须坚持恬静,禁绝吸烟,禁绝喧闹,禁绝窃窃私语、瞻前顾后、打手势、做记号,禁绝夹藏、旁窥、抄袭或有意让别人抄袭,禁绝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流试卷、答题卡,禁绝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成心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宣告后,考生应当即搁笔并中止答题。全国统考类另外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个收取。自出题类别,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对无误后,方可逐个脱离考场。
十、考生如不恪守考场规则,不遵守考务作业人员打点,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办法》进行处置并将情况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峻涉嫌违法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是国家选前进层次专门人才和优良立异人才的重要办法。为营建公正公正的考试环境,保证研讨生招生考试公信力和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现对在我省参加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布告如下:
一、请考生凭《准考证》和有用居民身份证,在规则时刻和地址参加考试。考生应严肃恪守《考场规则》,细心实施自己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有关承诺,珍惜自个名誉,恪守考试纪律,争当诚信公民。
二、根据教育部需求,国家教育考试在标准化考点施行,考试悉数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试时刻,无线电打点部分还将加大对异常信号的监测力度,对发现运用无线电通讯东西不合法传输考试内容的人员将依法移送公安部分严厉处置。
三、考生出场时只能带着考试规则的必需物品(详见准考证),不得带着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像、材料、具有通讯功用东西(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用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批改带、通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开考前30分钟,考生初步出场,监考人员将运用金属勘探器查看考生是不是带着违规物品并进行身份验证,考生有必要无条件协助和协作承受查看和验证,不得在考场外停留。为节约考生的时刻,前进查看功率,考生着装应尽量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考试进程中,我省各考点还将运用其他勘探仪器,监测运用无线通讯东西等违规行为。一切考试类别都不可以以提前交卷。
五、对考生违背考试纪律和规则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严厉处置。处置成果将通报考生地址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地址学校按有关规则给予处置,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生地址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置,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供高级学校、用人单位查询。根据《中我国公民共和国刑法》规则,在法令规则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别人施行组织作弊供给作弊器件或许其他协助的行为;为施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不合法出售或许供给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替代别人或许让别人替代自个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开罪刑法,有关部分将依法予以严惩。
等待广大考生对考风考纪进行监督,告发电话:025-83235984,e-mail:jsyz2023@126.com(邮箱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标准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断定与处置,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正、公正,保证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人员(以下简称考生)、从事和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考试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我国公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令、行政法规,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家教育考试是指一般和成人高级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高级教育自学考试等,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分断定施行,由经附和的施行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面向社会揭露、共同举办,其成果作为接收学历教育学生或许获得国家招认学历、学位证书根据的查验活动。
第三条 对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作业人员、其他有关人员,违背考试打点规则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正、公正行为的断定与处置,适用本办法。
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的断定与处置应当揭露公正、合法恰当。
第四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分及当地各级公民政府教育行政部分担任全国或许本区域国家教育考试组织作业的打点与监督。
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各级教育考试机构担任有关考试的具体施行,根据本办法,担任对考试违规行为的断定与处置。
第二章 违规行为的断定与处置
第五条 考生不恪守考场纪律,不遵守考试作业人员的组织与需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断定为考试违纪:
(一)带着规则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许未放在指定方位的;
(二)未在规则的坐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初步信号宣告前答题或许考试结束信号宣告后持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进程中旁窥、窃窃私语、互打记号或许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许教育考试机构阻止的规模内,喧闹、吸烟或许施行其他影响考场次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作业人员附和在考试进程中私行脱离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则以外的笔或许纸答题或许在试卷规则以外的当地书写名字、考号或许以其他方法在答卷上符号信息的;
(九)其他违背考场规则但没有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正、公正原则,在考试进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断定为考试作弊:
(一)带着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或许存储有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许协助别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许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的;
(三)抢夺、盗取别人试卷、答卷或许钳制别人为自个抄袭供给便利的;
(四)带着具有发送或许接收信息功用的设备的;
(五)由别人冒名替代参加考试的;
(六)成心毁掉试卷、答卷或许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自己身份不符的名字、考号等信息的;
(8)传、接物品或许交流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合理办法获得或许企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果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作业人员在考试进程中或许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断定有关的考生施行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经过编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历、加分资历和考试成果的;
(二)评卷进程中被断定为答案相同的;
(三)考场纪律紊乱、考试次序失控,呈现大面积考试作弊表象的;
(四)考试作业人员协助施行作弊行为,过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断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8条 考生及其别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次序,遵守考试作业人员的打点,不得有下列打乱考试次序的行为:
(一)成心打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作业场所次序;
(二)回绝、阻止考试作业人员实施打点责任;
(三)挟制、侮辱、诋毁、诬害或许以其他方法损害考试作业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成心损坏考场设备设备;
(五)其他打乱考试打点次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撤消该类另外考试成果。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期间、各科成果无效;参加高级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果各科成果无效。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一起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置;情节特别严峻的
,可以一起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置: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运用有关设备接收信息施行作弊的;
(四)编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别人替代或许替代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级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峻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推迟结业时刻1至3年的处置,推迟时刻考试成果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8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傍边止其持续参加本类别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果无效;考生及其别人员的行为违背《中我国公民共和国治安打点处置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置;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果并由此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历天资证书或许入学资历的,由证书公布机关宣告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许予以没收;现已被选择或许入学的,由选择学校撤消选择资历或许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景象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地址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则严厉处置,直至开除学籍或许予以解聘:
(一)替代考生或许由别人替代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供给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加团伙作弊行为的。
第十三条 考试作业人员应当细心实施作业责任,在考试打点、组织及评卷等作业进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傍边止其参加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国家教育考试作业,并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许主张其地址单位视情节轻重别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置:
(一)应躲避考试作业却隐秘不报的;
(二)私行改动考试时刻、地址或许考试组织的;
(三)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四)私行将试题、答卷或许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许传递给别人的;
(五)未细心实施责任,构成所担任考场呈现次序紊乱、作弊严峻或许视频录像材料损毁、视频体系不能正常作业的;
(六)在评卷、统分中严峻渎职,构成显着的错评、漏评或许积分过失的;
(七)在评卷中私行更改评分细则或许不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
(8)因未细心实施责任,构成所担任考场呈现相同卷的;
(九)私行泄露评卷、统分等应予保密的情况的;
(十)其他违背监考、评卷等打点规则的行为。
第十四条 考试作业人员有下列作弊行为之一的,应傍边止其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作业,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许其地址单位视情节轻重别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置,并调离考试作业岗位;情节严峻,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为不具有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条件的人员供给假证明、证件、档案,使其获得考试资历或许考试作业人员资历的;
(二)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许使考试作业遭受严峻丢掉的;
(三)使用监考或许从事考试作业之便,为考生作弊供给条件的;
(四)编造、变造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
(五)在场外组织答卷、为考生供给答案的;
(六)指派、鼓动或许伙同别人作弊的;
(七)掉包、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果或许考场初始记载材料的;
(8)私行更改或许编造、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九)使用考试作业便当,索贿、纳贿、以权徇私的;
(十)诬害、冲击报复考生的。
第十五条 因教育考试机构打点紊乱、考试作业人员玩忽职守,构成考点或许考场纪律紊乱,作弊表象严峻;或许同一考点同一时刻的考试有1/5以上考场存在相同卷的,由教育行政部分撤消该考点当年及下一年度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资历;高级教育自学考试考区内一个或许一个以上专业考试纪律紊乱,作弊表象严峻,由高级教育自学考试打点机构给予该考区警告或许停考该考区相应专业1至3年的处置。
对呈现大规划作弊情况的考场、考点的有关责任人、担任人?艨记牡H稳耍泄夭糠钟Φ北鹄敫柘嘤Φ男姓χ茫磺榻谘暇钩晌シǖ模伤痉ɑ匾婪ㄗ凡樾淌略鹑巍?br>
第十六条 违背保密规则,构成国家教育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参阅(包括副题及其答案及评分参阅,下同)丢掉、损毁、泄密,或许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内发生严峻事端的,由有关部分视情节轻重,别离给予责任人和有关担任人行政处置;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盗窃、损毁、传达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阅、考生答卷、考试成果的,由有关部分依法追查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教育考试机构主张行为听地址单位给予行政处置;违背《中我国公民共和国治安打点处置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指派、鼓动、授意考试作业人员放松考试纪律,致使考场次序紊乱、作弊严峻的;
(二)替代考生或许由别人替代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
(三)组织或许参加团伙作弊的;
(四)使用职权,保护、掩盖作弊行为或许钳制别人作弊的;
(五)以冲击、报复、诬害、挟制等办法侵略考试作业人员、考生人身权力的;
(六)向考试作业人员纳贿的;
(七)成心损坏考试设备的;
(8)打乱、波折考场、评卷点及有关考试作业场所次序成果严峻的。
国家作业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主张有关纪检、监察部分,根据有关规则从重处置。
第三章 违规行为断定与处置程序
第十8条 考试作业人员在考试进程中发现考生施行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所列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照实记载;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东西等,应予暂扣。
考生违规记载作为断定考生违规实际的根据,应当由2名以上监考员或许考场巡视员、督考员签字招认。
考试作业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奉告违规记载的内容,对暂扣的考生物品应填写收据。
第十九条 教育考试机构发现本办法第七条、第8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2名以上作业人员进行实际查询,搜集、保存相应的根据材料,并在查询实际和根据的基础上,对所触及考生的违规行为进行断定。
考试作业人员经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当即告诉在现场的考试作业人员,并应当将视频录像作为根据保存。教育考试机构可以经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触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断定。
第二十条 考点汇总考生违规记载,汇总情况经主考或副主考签字断定后,抄送上级教育考试机构根据本办法的规则进行处置。
第二十一条 考生在一般和成人高级学校招生考试、高级教育自学考试中,呈现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的,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许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置抉择,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的处置抉择应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存案;呈现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的,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签署定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处置,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也可以需求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抄送材料及根据,直接进行处置;呈现本办法第8条所列打乱考试次序行为的,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签署定见,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依照前款规则处置,对考生及其别人员违背治安打点法令法规的行为,由当地公安部分处置;评卷进程中发现考生有本办法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的,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置抉择,并告诉市级教育考试机构。
考生在参加全国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由组织考试的机构断定,由有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许受其托付的组织考试的机构做出处置抉择。
在国家教育考试考场视频录像回放检查中止定的违规行为,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断定并做出处置抉择。
参加其他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处置由承办有关国家教育考试的考试机构参照前款规则具体断定。
第二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分和其他有关部分在考点、考场呈现大面积作弊情况或许需要对教育考试机构施行监督的情况下,应当直接介入查询和处置。
发生第十四、十五、十六条所列案子,情节严峻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分会同有关部分一起处置,并及时陈述国务院教育行政部分;必要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分参加或许直接进行处置。
第二十三条 考试作业人员在考场、考点及评卷进程中有违背本办法的行为的,主考或副主考、评卷点担任人应当暂停其作业,并报相应的教育考试机构处置。
第二十四条 在其他与考试有关的场所违背有关规则的考生,由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许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置抉择;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做出的处置抉择应报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存案。
在其他与考试有关的场所违背有关规则的考试作业人员,由地址单位根据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许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的处置定见,进行处置,处置成果应当向提出处置的教育考试机构通报。
第二十五条 教育考试机构在对考试违规的自个或许单位做出处置抉择前,应当复核违规实际和有关根据,奉告被处置人或许单位做出处置抉择的理由和根据;被处置人或许单位对所断定的违规实际断定存在贰言的,应当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缘。
给予考生停考处置的,经考生请求,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举办听证,对作弊的实际、情节等进行检查、核实。
第二十六条 教育考试机构做出处置抉择应当制造考试违规处置抉择书,载明被处置人的名字或许单位称号、处置实际根据和法令根据、处置抉择的内容、救助途径以及做出处置抉择的机构称号和做出处置抉择的时刻。
考试违规处置抉择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处置人。
第二十七条 考生或许考试作业人员对教育考试机构做出的违规处置抉择不服的,可以在收处处置抉择之日起15日内,向其上一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请求;对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或许承办国家教育考试的机构做出的处置抉择不服的,也可以向省级教育行政部分或许授权承担国家教育考试的主管部分提出复核请求。
第二十8条 受理复核请求的教育考试机构、教育行政部分应对处置抉择所断定的违规实际和适用的根据等进行检查,并在受理后30日内,依照下列规则作出复核抉择:
(一)处置抉择断定实际理解、根据确凿,适用根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恰当的,抉择坚持;
(二)处置抉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抉择撤消或许改动:
1.违规实际断定不清、根据缺乏的;
2.适用根据差错的;
3.违背本办法规则的处置程序的。
做出抉择的教育考试机构对因差错的处置抉择给考生构成的丢掉,应当予以抵偿。
第二十九条 请求人对复核抉择或许处置抉择不服的,可以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条 教育考试机构应当树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载、保存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有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载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自个不得删去、改动。
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请求承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许单位供给有关信息,作为招生参阅条件。
第三十一条 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及时汇总本区域违背规则的考生及考试作业人员的处置情况,并向国家教育考试机构陈述。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考场是指施行考试的关闭空间;所称考点是指设置若干考场独立进行考务活动的特定场所;所称考区是指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设置,由若干考点构成,进行国家教育考试施行作业的特定区域。
第三十三条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我国公民解放军高级教育自学考试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置可以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觉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教育部发布的各有关国家教育考试的违规处置规则一起废止。
第二百8十四条之一:“在法令规则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置款;情节严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置款。
“为别人施行前款违法供给作弊器件或许其他协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则处置。
“为施行考试作弊行为,向别人不合法出售或许供给第一款规则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则处置。
“替代别人或许让别人替代自个参加第一款规则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置款。”
考生答题须知
一、各统考类另外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有必要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如在试卷或草稿纸上作答的,答题无效。
二、考生领到答题卡后:①要核对答题卡张数,要查看答题卡正不和,如呈现笔迹迷糊、部队倾斜或缺印等表象要当即向监考员陈述;②如无上述疑问,在答题卡规则的方位填涂自个的名字和考生编号,并按规则在答题卡指定方位张贴相应条形码。凡因漏贴条形码、漏填错填考生信息、答卷笔迹不清等缘由此影响评卷成果,责任由考生自傲。
三、考生要细心核对考生信息条形码上的名字和考生编号是不是与自己相符、考试类别代码及称号是不是与准考证上的本场考试类别信息共同,如有差错,应当即向监考员陈述。
四、作答选择题时:有必要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对应的选项涂满、涂黑;批改答案时,应运用绘图橡皮轻擦洁净并不留痕迹,留心不要擦破答题卡。
五、作答非选择题时:①有必要用0.5毫米黑色笔迹签字笔;②有必要在各题规则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凡答题错位、答题题号次序倒置、超出本题答题区域(超出答题卡黑色边框线)作答的,答案无效;③如批改答案,使用笔将扔掉内容划去,然后在划去内容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或运用橡皮、小刀擦、刮掉扔掉内容后,再书写新的内容。
六、作图时,须用2b绘图铅笔填写理解,线条及符号等须加黑、加粗。
七、坚持卡面清洗,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破,阻止在答题卡的条形码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符号,亦不得在答题卡就任意涂画或作符号。
8、上述条款适用于我省硕士研讨生招生考试的一切统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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