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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大军,10月10日-31日去报名吧,山西有24个报考点_考试

原标题:考研大军,10月10日-31日去报名吧,山西有24个报考点

9月11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发布消息:2019年研究生考试报名将于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进行,山西共设24个报考点。

山西设24个报考点

2019年山西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设24个报考点分别是:

山西大学(1401)

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1402)

山西医科大学(1403)

山西农业大学(1404)

中北大学(1405)

山西师范大学(1406)

太原科技大学(1407)

山西财经大学(1408)

山西大同大学(1409)

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10)

运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11)

长治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12)

晋中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13)

吕梁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15)

阳泉市招生考试中心(1416)

山西中医药大学(1417)

太原工业学院(1418)

太原师范学院(1419)

忻州市高考招生办公室(1420)

朔州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21)

晋城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22)

大同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1423)

临汾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1424)

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1425)

按公告要求网上报名

考生要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按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

考点以及报考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考2019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报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不予确认。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同时,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招生单位不予通过考试。研招网实行实名注册,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报考信息。报名成功后,如发现确实需要修改信息,考生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随时修改网上报名的非关键信息;“招生单位”“考试方式”、“报考点”等关键信息修改必须先取消当前有效志愿,重新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成功后,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并牢记个人的“报名号”和“密码”,避免出现不能现场确认和不能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等情况发生。

另外,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山西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敬告考生:网上报名时,凡未按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网上报名公告要求报名,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签字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1月7日至10日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2018年12月22日、23日初试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在2018年12月14日-24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24日进行)。

违规违纪考生将受严肃处理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提醒考生:对在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相关办法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根据相关法律,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来源:三晋都市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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