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 2022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
??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秉持“傳揚政治文明、引領學術新潮、培養優秀公民、造就卓越領袖”的發展理念,将公共管理學科建設與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緊密結合,經過多年發展,在國内外産生了重大影響力。北京大學公共管理碩士(MPA)的戰略定位是為國家發展培養立足中國現實、具有國際視野,具備前瞻、反思和創新能力的卓越領導人才,使學生能夠系統掌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的專業知識,運用先進分析方法及技術,具備在複雜環境下分析解決公共問題的能力,成為高層次、複合型的公共部門領導者。根據《北京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校本部)》,政府管理學院2022年面向全國招收180名雙證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專業學位研究生。
一、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統一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曆或大學本科結業後,達到前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要求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1. 考生報名前須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将在複試階段進行,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将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确認(現場确認)兩個階段。報考我校的考生均須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報名(網址:http://yz.chsi.com.cn/),報名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3.報考類别:定向就業
4.專業代碼:125200
5.研究方向:政管非全MPA
6.有關報名的具體要求見北大研招網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發布的《北京大學(10001)2022年碩士研究生報名公告》。
三、入學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初試時間按國家教育部統一規定進行,初試科目如下:
① 199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② 204英語二
具體考試内容以教育部當年公布的大綱為準。
四、資格審查與複試
複試時間一般在3月中下旬。參加複試的同學一般應達到北京大學複試分數線。
複試實行差額複試,擇優錄取。具體差額比例和初試、複試成績所占權重根據本學科、專業特點及生源狀況在複試前确定。
複試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和綜合能力測試,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課考試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要求成績合格才能錄取,具體考試安排屆時請見政府管理學院網站發布的有關通知。考生的外語聽力考試在面試中進行,并計入複試總成績。
報考考生的資格審查将在複試階段進行。屆時請提交考生登記表、身份證件、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取得國外學曆、在學期間具有軍籍的軍校學曆或我校認為有必要進行學曆認證的考生,須提交教育主管部門的學曆認證報告。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将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獲得複試資格的考生應在複試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網頁下載相關表格,按規定時間提供可以證明自身研究潛能的各種材料,包括攻讀研究生階段的研究計劃、學校正式成績單、科研成果等。
參加複試考生需繳納複試費,複試費标準按北京教育考試院規定執行。
五、錄取
考生總成績包括兩部分,即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複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一般在30%至50%的範圍内,具體權重以2022年發布的招生複試通知為準。
複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複試成績及格者能否錄取,以考生的總成績排名為準。
六、學習方式與學習年限
1.我院公共管理碩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原則上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考生在報名時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填報,院系在錄取時予以确定。
2.我院公共管理碩士研究生的基本學習年限為2年
七、學曆學位
學生在規定年限之内,學完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修滿學分,完成碩士學位論文并通過北京大學組織的學位論文答
辯,經校長批準,頒發注明學習方式的北京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批準,授予北京大學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
八、學費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北京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均須繳納學費。政府管理學院公共管理碩士學費總額為9.8萬。學生須按學年交納學費,即在新生入學報到及第二學年開學注冊時分别繳納4.9萬元,未按時交納或未足額繳納學費者,将不予辦理入學及注冊手續。
九、入學體檢
所有被錄取的新生均須體檢。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醫院為北京大學校醫院,體檢标準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十、監督管理與違紀處理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與學校有關部門全程監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況,及時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訴的途徑和聯系方式,并保證各級投訴、申訴渠道暢通,對有關問題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2.考生出現提供虛假申報材料、考試作弊及其它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時,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單位,并按教育部《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3.若發現考生持僞造證件,我校将暫扣相關證件并及時通知公安機關。
4.嚴禁學校内部任何部門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研輔導活動,在校生不得舉辦或參與助考作弊、虛假宣傳等涉考違規違法活動。違反規定的要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5.如有直系親屬或者利害關系人報考當年研究生的情況,研究生招生相關人員應全程予以回避。
編輯:淩墨
(本文轉載自北大MPA ,如有侵權請電話聯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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