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名研究生放弃中国政法大学入学资格!网友“炸锅”
??公示中写明,该校2022级研究生新生应该在2022年8月28日-29日入学报到。《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 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 的, 应当于报到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所在二级培养单位请假,并附相关证明,二级培养单位应当在报到日期结束之后,按照学校要求将请假学生的情况汇总后向研究生院备案。 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2周。
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的,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 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级培养单位应当在新生报到结束之后,按学校要求将上述学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记者注意到,该公示中,32名未按时报到入学研究生的姓名、专业被公开。其中,内地硕士研究生有15名、内地博士生7名,港澳台地区研究生4名,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6名。从专业来看,商学院人数最多, 仅工商管理专业就有7人弃学 ;其他人涉及到法律硕士学院、法学院、数据法治研究院、国际法学院等多个学院。
据中国新闻周刊,9月21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回应称,32人是未按时报到的研究生总数,校方基于学籍管理规定时限判定学生是否放弃入学资格。同时, 校方将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不会因此补录其他考生,校方对学生放弃入学表示“尊重学生的选择”。
另据极目新闻,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一位工作人员陈老师(化姓)称,这些考生大多因个人原因弃学,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目前,因录取工作早已结束,已经没有办法进行替补录取。 “在录取程序完成之前,可能还 有递补 录取的希望,但是现 在程序早已走完,基本没可能再补录了。 ”陈老师告 诉记者,这些学 生都是经过正常 程序录 取的,可能因为个人原因或者其它 变故造成弃学,具体原因不 便公开。
“其实我们也不希望他们放弃,这相当于浪费了我们学校的名额,他们也确实占用了其他考生的机会。” 陈老师说,这种情况并不是每年都有,今年工商管理专业弃学的人较多,也有可能是因为学费较高,每年好几万元。
陈老师称,学校作出公示是非常慎重的。每个弃学的学生,经过学校再三确认,手写签字放弃入学的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走正规程序之后,才最终确认其放弃读研究生的资格。“学校不会随随便便剥夺哪个学生入学的资格和权利。”
这则公示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说,32个求学机会,就这么被这32个人给浪费了;也有网友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和选择的权利,这些学生没有做错什么……
研究生“录而不读”现象
连续多年出现
据中国青年报,早在2019年10月25日,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就曾发布公告,该校68名2019级研究生因未按学校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经学校审议,对他们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020年10月7日,太原理工大学发布消息称,该校49名研究生逾期两周未履行报到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教育部电子学籍。
2021年9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宣布拟取消38名2021级研究生入学资格。
据中国之声报道,多所学校负责招生的老师和教授表示,找到工作、出国留学是学生放弃入学资格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的同学被调剂到非全日制,也是原因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郭英剑则指出,“复试名额只限比例不看报考人数,挤压可补录生源”“将无法录取的学生的复试成绩定为不合格,阻碍调剂或补录”等,也是现存的漏洞。
另据法治日报消息,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表示,“‘录而不读’原因诸多,虽然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但这种行为不仅危害到高校的招生秩序,还会造成高校教育资源的浪费,应该引起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
研究生“录而不读”
完善补录机制事不宜迟
光明网于9月22日发表一篇评论称, 尽管研究生“录而不读”早已令人见怪不怪,但此事发生在中国政法大学身上还是让人感到吃惊——作为国内法学领域的顶尖高校,中国政法大学令不少“考研党”高山仰止,谁能想到,有人竟然放弃。
更让人感到吃惊的是,2021年,中国政法大学也有38名研究生放弃了入学资格。
每年都有人为了考上研究生殚精竭虑,每年也都有人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 这样的局面,恰如网友所言“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对此表示难以理解的,不只是普通网友。 2021年4月,某双一流高校教授在博客晒出被学生“放鸽子”的经历: “学生在联系的时候各种甜言蜜语,山盟海誓,就差签卖身契了,一旦手握几个offer立马变了个人,完全不考虑给招生单位和老师带来的麻烦”。
“录而不读”的原因无外乎三个方面: 要么是找到了心仪的工作,要么是考取了更好的学校,或者是对学校调剂感到不满意。 有人建议将“录而不读”记入诚信档案,以此限制考生“来年再战”。问题是,前两种情况的考生本就打算“再也不见”,信用惩戒难免“鞭长莫及”。唯一能对考生有所限制的,只剩下第三种情况,但这又像是以大学的过错来惩罚考生——如果被调剂的学生为了追求心仪的专业放弃入学,最后反倒因为学校的录取机制被记了一笔“诚信账”,那这又何尝不是对考生权益的伤害?
站在大学和导师的角度看,当然有理由对“录而不读”表示愤怒: 这不仅会令导师措手不及,而且会打乱大学的招生计划。 不过,站在考生的角度看,他们似乎也有足够的理由。 毕竟,现在考研的压力那么大,希望多一份保险也是人之常情。 更何况,报考本身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为什么只能导师挑学生,学生就不能挑导师呢?
实际上,大学和导师的不满,并不在于一定要录取某个考生。 毕竟,强扭的瓜不甜。 关键在于,现有的招生制度设计内,大学和导师都是有招生指标的,“录而不读”事小,浪费指标事大。 改变这样的局面,不妨从制定更加科学灵活的补录机制着手。 简单说,如果有人“录而不读”,就按照综合成绩向下顺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招满指标为止。 在此基础上,可以要求“录而不读”的考生尽早反馈,以便于大学和导师开展下一步的补录工作。 解除了考生身上的道义压力之后,相信绝大多数考生都会乐于及时反馈。 毕竟,这也算是一件“授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好事。
“录而不读”的考生越来越多,导师和考生与其互相伤害,不如各自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说从这种现象中得到什么启示,那就是,调整完善大学的补录机制宜早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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