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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师范学院化学与制药工程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复试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应考尽考,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同时成立督查小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咨询。

三、复试基本要求

1.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A类地区生物与医药工程硕士国家线的一志愿考生;

2.调剂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我校生物与医药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相应专业国家复试线,且应达到A类地区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国家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生物与医药或相近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我校生物与医药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

四、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名单

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将于3月25日至4月20日举行,具体复试时间及复试人员名单会在我院主页上发布,请考生关注。

五、复试形式和内容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采用网络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平台为学信网高校远程面试系统,请考生提前阅读系统操作说明书(附件1),熟悉操作流程,并按照说明书具体要求准备音视频设备以及网络;应急备用系统为钉钉在线视频会议系统,请考生提前下载好钉钉APP,并做好准备工作。

复试内容主要有:

1.考生个人陈述:介绍报考专业、学业背景、本科期间科研和毕业设计情况。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素

质和综合素质。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包括:(1)英文自述1-2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科研情况等。(2)对话1-3分钟,关于本科期间的学业情况、个人科研兴趣、对拟报考学科领域的了解等问题对评委的英文提问进行回答。重点考察考生外语能力、专业素质。

3.专业综合素质与品德考核。以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为主,重点考察考生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和思想政治素质。

4. 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无机化学和分析化学。加试考试同样采取网上远程考试模式。

六、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准备以下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1)准考证

(2)身份证

(3)近期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表一份

(4)本专科毕业院校正式大学成绩单

(5)思想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

(6)应届考生须准备学生证

(7)非应届考生须准备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认证中

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

(9)相关科研成果(电子版)

(10)专家推荐信(专家所在单位盖章并扫描)

以上材料(1)-(7)为必须项,(8)-(10)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2.网络远程复试

(1)身份识别与验证:考生登录系统后需进行实人验证, 通过后进行下一步。

(2)承诺书:考生登录系统后,需线上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

(3)提交面试材料:考生按学校要求上传复试材料的电子版,支持图片、word、pdf 和视频格式。

(4)候考:复试当天,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提前进入候考区。复试助理老师会测试候考区考生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同时,检查考生身份是否为考生本人,并检查考生入境画面是否符合面试要求。

(5)进入面试:面试顺序为系统随机抽取,考生应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视频面试环节,检查通信是否,随后正式开始计时。

(6)离场:考生面试后,应及时离场并保守试题秘密,面试成绩随后会在网上公布。

3.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录取和体检

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研究生处备案后在学院及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学院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

七、严肃考风考纪

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李老师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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