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2021年听障类硕士研究生招生啦_技术研发中心(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是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创办的全国第一所特殊教育学院,开创了我国高等特殊教育的先河。学院现有针灸推拿学(视障)、康复治疗学(视障)、音乐表演(视障)、绘画(听障)、视觉传达设计(听障)、动画(听障)、工商管理(听障)、舞蹈表演(听障)8个高等特殊教育本科专业和1个特殊教育师范类本科专业。在校学生1447人,其中视障学生428人、听障学生484人,是国内在校本科残障大学生数量最多的特殊教育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0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2人。
学院于2018年获批教育部中医学硕士学位、艺术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2019年通过单考单招方式,面向全国招收残障人硕士研究生,是国内第一所进行艺术学专业硕士单考单招的院校,2020年新增设特殊教育学、学科教学(体育)和音乐专业硕士。
学院主持的《创建残疾人高等教育本科人才培养体系的研究与实践》、《创新高等特殊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两项研究成果分别于2005年和2014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针灸推拿学专业2007年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美术学专业2007年获批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近年来,学院共承担国家级教科研项目13项;省级教科研项目10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出版著作和教材30余部;专利10余项。为支持和促进高等特殊教育的发展,学校重点打造了两个省级科研平台——特殊教育研究中心和残疾人康复设备及技术研发中心。特殊教育研究中心的四项研究报告被政府和有关部门采纳,其中一项报告促进了《残疾人保障法》第38条的修改。残疾人康复设备及技术研发中心会同特殊教育学院联合研制的推拿手法测试训练平台,能够定量分析推拿手法的六维力技术特征、记录示范者手法,代表了国内同类设备的最高技术水准。
学院于2005年在国内率先开展了融合教育,为视障大学生开设了特殊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3个辅修专业;为听障大学生开设了特殊教育、工商管理2个独立辅修专业。让残障学生与健全学生接受平等教育,实现了“多元共存,融合共享,提高综合素
质,促进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2017年8月,我院被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确定为残疾人高等融合教育试点高校,参加融合教育学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培养效果显著。
学院与美国加劳德特大学、美国罗切斯特理工大学国家聋人工学院、俄罗斯鲍曼国立技术大学聋人中心、日本筑波技术大学、日本广岛大学、日本福祉大学等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多次选派听障学生参加中、俄、美、日四国聋人青年论坛。自2007年始连续与日本筑波技术大学共同举办中日聋人大学生纸制小汽车大赛,并进行师生互访。
在校学生文体活动丰富,国内外大赛成绩斐然。我院学生荣获第五、六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第一、二届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发现杯”全国大学生互联网软件设计大赛三等奖,连续荣获五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视障学生周国华在伦敦残奥会上两破世界纪录,取得一金一银的优异成绩,为国争光。视障学生薛永玲获全国首届盲人中医知识竞赛冠军,听障大学生《蛋雕艺术实践工作坊》于2018年荣获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工作坊类一等奖。
建院30余年来,学院共培养了近4000余名残障毕业生,他们自强不息,奋发有为,涌现出一大批荣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自强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的优秀代表人物。视障毕业生周云蓬于2011年获“人民文学奖”。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我院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医学(视障)10人,艺术类(听障)21人。2021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中医学、美术、艺术设计、音乐、特殊教育),最终招生总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确定。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实际情况,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先按“全国统考”方式报名;待报名结束后,由教育部相关部门对考生报名的考试方式、初试科目等信息进行整体修改。报名时具体按以下信息填报:
报考单位
11726(长春大学)
考试方式
21(全国统考)
专项计划
0(无)
报考点
2213(长春大学)
报考学院代码、名称
008(特殊教育学院)
专业代码名称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要求
(二)现场确认要求
报考特殊教育学院单独考试的考生(视障与听障),“报考点”项目必须选择“长春大学”,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考试地点均在长春大学。
1.报名确认时间
考生网报成功后,须及时关注长春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到长春教育学院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报名确认地点
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长春大学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3.接收生源范围
报考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的考生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第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非应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2.复试内容:专业创作或命题设计。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和创意能力等。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手绘。
4.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地点在长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学制、学费及住宿标准
学校将按照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及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执行。
(一)相关专业学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2021级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学费为15000元/学年。
(三)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标准四人间),具体以当年报道通知为主。
八.奖助政策
奖助类型
硕士研究生
备注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覆盖率100%
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8000元/生
获奖比例10%
二等奖5000元/生
获奖比例20%
三等奖3000元/生
获奖比例40%
科研成果奖
对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学术专著和发明专利等进行奖励
毕业生科研成果奖
对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学术专著和发明专利等进行奖励
参评对象为毕业年级硕士研究生
三助岗位
面向全体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向获得聘任的研究生提供“三助”津贴
助学贷款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美国孔子学院
志愿者
面向听障研究生公开选拔,择优推荐
此岗位为中美合作项目
九.联系方式
十.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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