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院信息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与安排-信息…(郑州航院信息管理学院研究生院官网)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订本复试方案与安排。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
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分数线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学术学位(1205)考生总分不低于384分,单科政治理论与外国语各不低于47分,业务课一与业务课二各不低于71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1255)考生总分不低于202分,外国语不低于58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不低于128分。
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要求,复试坚持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聚焦选拔质量,根据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有针对性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专业性和个性化,侧重对考生学业水平、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培养潜质的进一步考核。
二、报到、体检和资格审查安排
(一)报到与资格审查
时间:4月3日上午8:00-9:30
地点:信息管理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培养办公室06c305-2(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东校区06楼c栋305-2)。复试过程中,各复试小组对考生资格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凡资格审查中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程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到信息管理学院报到,进行资格审查,提交审查要求的附件以及复试资格审查表,同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领取“复试须知”(含:笔试、加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2.准考证原件(打印或复印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5.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鲜章)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一份(应届本科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2001年以前毕业)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7.《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
8.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还要交验已获国家承认的毕业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从专科毕业到2023年9月1日满两年),或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者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原件。
9.《2023年郑州航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10.《信息管理学院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
1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2.其他证明材料:
考生应提供能证明自己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各种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应交尽交。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其他获奖与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如无,可不提供;如有请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和正文第一页),毕业论文扼要介绍(如无,可不提供;介绍信息应无涉密或其他不宜公开、传输的内容)等。
注意:请进入复试范围的各位考生实名加入qq群(群号652553458),做好沟通联系,领取有关材料,同时考生应做好人身财产安全防护。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旨在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养、专业基础、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专业考核内容体现学硕和专硕考生分类培养特性。复试前,组织考生在线心理健康测试,测试结果不纳入复试成绩。
(一)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内容测试、科研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外语听说测试:一般以面试形式测试,可成立独立面试小组,也可将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并入综合面试专家组。
2.专业内容测试:以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可通过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作为补充材料,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基础和运用解决问题潜质等。
3.科研实践能力测试:以笔试、面试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面试: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二)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进行。考生需向招生学院提交近一个月内二甲以上医院含医师签字和医院盖章的体检报告。
四、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100分,其中: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
(1)外语听力测试占10分。
(2)外语口语测试占10分。
2.专业内容测试和科研实践能力测试占40分。学术学位类考生、专业学位类考生均需测试复试科目《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专业学位类考生还需测试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专业学位类考生各复试科目测试成绩经加权平均后计入复试成绩。对同等学力考生采取加试测试形式,包括2门加试测试科目(《信息组织》《信息分析与预测》)。各门加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
3.综合面试40分。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专业面试成绩满分按40分计。专业面试成绩的评定,由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格,由记分员统计并封存。
(二)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1.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60%+复试成绩×40%
2.综合成绩=初试成绩(300分)/3×60%+复试成绩×40%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诚信档案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五、复试时间安排
(一)线上心理测试:2023年3月29日-30日,请考生按照心理测试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认真完成测试。该测试结果不纳入复试成绩。
(二)复试时间:2023年4月3日-4日,开展学硕和专硕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报到时领取的“复试须知”。
六、录取
(一)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相应的权重折合为综合成绩排序,分数相同者,以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者,以初试外语成绩排序。最后,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参加双向选择的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拟录取结果须进行公示并及时通知到考生,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不经公示的拟录取结果无效。
以下情况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一)对于未达到规定要求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四)凡是初试、复试有作弊行为或作弊事实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六)不予拟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成绩排序表。
七、复试监督、公示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不断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并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和记录巡查,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人员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信息等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10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学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其他事宜
(一)本工作安排与流程已报校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备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中的条款如与国家政
策不一致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三)联系及监督方式:
1.信息管理学院联系方式:0371-61912746,电子邮箱zwzua126@126.com
2.研究生处联系方式:0371-61912520,电子邮箱:yzb@zua.edu.cn
3.校纪委监督电话:0371-61912610
信息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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