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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同等学力报考规定 –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同等学力可报考的院校)

浙江大学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规定: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具备下列1、2、3条或1、4条规定的条件:

1. 大学本科(国民教育系列)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要报考专业相近的岗位工作6年或6年以上;

2. 参加全国统一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单位为浙江大学,成绩符合报考当年浙江大学规定的复试基本条件(有效期为3年);

3. 已取得所要报考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要

求的课程进修合格成绩及结业证书(须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成绩及结业证明);

4. 已获高级职称、且以主要获奖人(排名前3名)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以上;或已获高级职称、且以主要作者(排名第一)发表的论文在sci、ei、ssci、ahci、im、ai收录达2篇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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