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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化学系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厦门大学化学系2018级)

厦门大学化学系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本单位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携带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我院进行资格复审(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进入后续考核环节)。具体材料如下:
1. 复试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有效身份证件说明: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身份证》。
港澳研究生身份证样例详见附件一。
2.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4. 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5. 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6.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考生拟致力研究的科学问题及其研究方案(不超过1000字)以及拟报考的导师组主导师。
7.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两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属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1)已修过6门及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2)提供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
二、复试安排
1. 报到和考核时间:2024年6月13日-6月14日 期间择期开展,最终安排以邮件通知为准。
2. 复试内容:参加复试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外语水平、业务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 复试方式:现场面试(ppt汇报+提问)。
ppt内容:个人介绍(含本科科研训练,1-2分钟)+前沿工作解读(大约4分钟)。前沿工作解读由考生从面试文献3篇中任选1篇进行ppt汇报。
4.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以笔试方式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5. 复试成绩:考核结果按专业知识(权重 40% )、外语水平(权重 30% )和综合素质(权重 30% )、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百分制)。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复试占总成绩权重:50%。
三、拟录取
1.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1.5×0.5+复试成绩/1.5×0.5),并结合考生思想素质和品德、考试成绩、

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经招考办审核无误后,研究院将在院官网公示。
2.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审查不合格者;经审核鉴定为学术不端者。
四、体检
考生在确定被我院拟录取后,寄送体检报告。
材料寄送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系同安二103室(思明校区),361005,吴老师收,0592-2182438,请用顺丰快递。
说明:体检报告没有固定模板(附件的体检模板供参考,也可使用体检医院提供的模板)。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含)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相关规定: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
如有色盲、色弱的考生请在复试报到时告知。
五、日程安排
时间
事项
6月13-14日期间
复试资格审查、面试
6月15日前
公布拟录取名单
6月25日前
寄送体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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