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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厦门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

根据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我校将在2021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民族地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调整优化生源和学科专业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需求契合度,更好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二、生源范围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23名,只有人文学院、社会与人类学院可以各招收1名汉族考生,其他学院少民骨干专项计划均招收非汉族的少数民族考生。具体分院计划详见:https://zs.xmu.edu.cn/2020/1027/c5798a418733/page.htm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相关规定;

4.身心健康;

5.有两位与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及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报名

1.报考资格确认

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所需材料、办理程序与时间等相关信息请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2.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时间

(1)即日起-2020年12月18日。网址:http://bsbm.xmu.edu.cn/xmuphd/login。具体的报名要求、流程届时请查阅我校考试中心网页的相关通知。

(2)报考费每人160元,报考费一经缴纳,均不办理退还。

3.向报考院系寄(送)报考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报考材料寄达所报考院系。逾期不再受理。

向报考院系寄送的报考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含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登记表末页“本人自述”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

(2)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只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

(4)加盖本校研究生院(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两名与所报学科专业领域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书;

(7)《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一份);

(8)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10)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按“报考条件”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1)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12)申请考核的考生,同时还需要提供报考院系选拔办法中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特别提示: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参加考试,报考费亦不退还。

六、资格审查

1.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对拟同意报考的考生名单在本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疑问者方可发放考生登记表。

2.学校初审:报考院系及我校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网上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3.学校复审:考生前来参加复试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到我校相关院系接受核查。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网站相关通知。

七、录取

1.招生工作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

2.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或申请考核成绩,并充分考虑考生所在的省份、民族、专业和是否在职等情况,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10%;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4.本招生计划与其它招生计划之间不得相互调剂录取。

5.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考生在录取

前须按国家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

八、其他

1.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及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党团组织关系须转至我校。

2.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3.在职考生在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后,就不能再更改协议内容。若由于失业、辞职或原单位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我校不负责其就业派遣,但需向就读学院提供不能回原工作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4.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5.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和《厦门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招生考试咨询

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考试中心负责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务工作。招生办公室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三楼,考试中心位于厦门大学颂恩楼五楼。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传真:0592-2180256

e-mail:zs@xmu.edu.cn网址: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网址:http://kszx.xm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咨询(各院系秘书电话详见招生办公室网页,厦门区号: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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