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14027590号-282

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关于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湘潭大学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工作,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葛飞

副组长:张俊丰

成员:刘云、黄妍、许银、冯波、李峰、田凯勋

职责:负责本学院的推免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推免复试监督小组

组长:虞文

副组长: 伏帅

职责:负责本学院推免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三、推免类型、接收专业和人数

1、硕士推免生

序号

专业代码和名称

接收推免生人数

1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15

2

085700资源与环境

20

2、直博生

序号

专业代码和名称

接收推免生人数

1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1

3、直博生原则上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报考。接收人数仅为预测,实际接收人数以最终录取为准。

4、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以录取当年学校最新的奖助学金文件执行。

四、申请程序

(一)预报名的同学

1、9月5日—9月17日,申请人进入“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s://yzbm.xtu.edu.cn/logout ),招生项目“全国优秀大学生推免生预报名”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注意保存),通过报名号和密码登入“报考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及相关材料。

学院将对推免生的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

2、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

1、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中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名。我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我院的通知为准。

2、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学院和专业。

3、申请人名单经我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我院的研招办公室联系。

未预报名的同学在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至我院(预报名的同学在“报考系统”中提交):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3)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附件),申请直博生须另提供2份《专家推荐书》,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2名副教授以上专家撰写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模板见附件);

(4)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首页,没有可不提供);

(5)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6)《湘潭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报考系统”中可以直接导出,需本人亲笔签名,再上传。未预报名的同学不用提交。)

五、复试

复试由院里组织考核小组进行。

1、复试内容:全面考核申请者的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2、复试形式和时间:复试主要采用线下面试方式。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会另行通知,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分值: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取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的平均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复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六、录取

1、录取要求:

(1)我院根据招生计划、申请者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

校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3)复试后学院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误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推荐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2、注意事项:

(1)所有推免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系统内收到待录取通知24小时内接收录取,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申请人必须保证报名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虚假报名信息或申请材料,我校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七、监督和复议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和学院推免复试监督小组进行全面监督。

2、有直系亲属报考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接收推免生工作。

3、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学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者e-mail与学校或者学院进行联系。

八、其他注意事项

1、住宿、学费等其他事宜,请以2024年招生简章为准。

2、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

4、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务办联系方式:0731-58292330 李老师

欢迎广大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报考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研究生!

湘潭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2023年9月22日

发表评论

|京ICP备18012533号-223